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交口县(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2025年3月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予以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28 日至2025年4月7日。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请向交口县(县、市)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反映。交口县(县、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严格为提供线索和材料的人员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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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电话:0358-5422501
工伤认定结论公示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用人单位 | 申报时间 | 认定时间 | 认定依据 | 受伤害部位 | 认定 结论 |
1 | 张明德 | 男 | 交口县天马能源实业有限公司 | 2025.3.03 | 2025.3.28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 条第(六)项 | 交通事故 | 认定工亡 |
2 | 任晓红 | 男 | 交口县华瑞煤业有限公司 | 2025.3.03 | 2025.3.28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 条第(一)项 | 右眼部, 口, 腹部, 右下肢, 股骨, 其他 | 认定工伤 |
交口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