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交口县农特产品销售奖补办法(试行)》的通知(交政办发〔2024〕24号)文件精神,经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乡村振兴局)、县市场局、乡镇共同审核,并在交口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现认定以下生产企业为奖补对象。名单如下:
1. 山西鹏雅康农业生物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2. 山西省留香佳源有限公司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接受社会监督,如有问题、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358-5422427
交口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