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交口县建筑设计室拟申请注销登记。
经举办单位交口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同意,交口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承接交口县建筑设计室全部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特此公告。
联系人:马志槽
电 话:15834231797
交口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