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的精神,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结合2024年度医保工作安排,交口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拟聘请第三方基金监管机构开展2024年度基金监管工作,对从2022年01月01日至2024年5月31日之间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名称:
第三方机构参与医保基金检查服务项目
二、检查对象和内容:
检查对象:县人民医院、7家乡镇卫生院、2家民营医院、10家诊所。
检查内容: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情况。
三、检查方式:
主要通过查阅台账资料、信息系统,现场清点药品、查看监控等方式开展。
四、拟合作单位资质条件
(一)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具有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的团队。设备包含相关笔记本电脑、便捷式打印机、照相机等相关办公设备。
(五)人员要求:服务团队须保证为本项目配置一支4--6人(含)以上、含财务和医学等与检查业务相匹配资质的专业队伍。实施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4人。
(六)具备数据分析相关资格及医保检查经验。
五、项目预算:12万元
六、选聘方法:选聘工作由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参加选聘报名的所有单位提供的各项资料进行审查和对有效报价函统一拆封确认,审查结果经确认后,对符合公告载明各项要求的报名单位,根据各报名单位的具体报价金额采用合理低价法确定中选单位。
七、报价时间及地点:
(一)报价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23日----2024年8月27日(北京时间9:00—17:00)
(二)报价地点:交口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六楼604办公室
(三)电子邮箱: 43247106@QQ.COM
(四)邮寄报名地址:交口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六楼604办公室。
(四)报价说明:参加聘选单位可直接将报价文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送达,也可以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均无效。报价文件中必须具备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份、服务机构资质及专业人员明细(需加盖单位公章)一份、检查工作方案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单原件一份,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一份,信封粘贴处加盖红色公章(骑缝章,需密封)。
(五)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9月1日17:00。
(六)确定中选机构时间:2024年9月2日15:00
(七)确定中选机构地点:交口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交口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六楼604办公室
联系人/收件人:薛慧鑫
联系电话:13466861516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