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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3-06-02 10:45 来源: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口分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交口县旺庄益恒达水渣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新建加工60万吨/年水渣磨粉项目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本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交口县旺庄益恒达水渣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新建加工60万吨/年水渣磨粉项目

交口县康城镇支进村西南1.4km处西河沟谷地,旺庄生铁有限责任公司厂内

交口县旺庄生铁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清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联系方式0358-5422173,2、地址:交口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管理股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10378.74m2。主要包括一座原料库、一座水渣加工车间、两座成品筒仓、水渣加工车间配套收尘车间及相应环保设施。除基础建构筑物及生产设施外,配套供电、供水等辅助生产设施均利用交口县旺庄生铁有限公司现有设施。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扬尘。(1)施工扬尘防治措施A、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设置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等;B、施工现场周边要设置统一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施工场地必须设置围挡,围挡必须由硬质材料制作,任意两块围挡以及围挡与防溢座间间距不能有大于0.5cm的缝隙,围挡不得有明显破损的漏洞;C、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施工现场定期喷洒,保证地面湿润,不起尘;D、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辅装材料等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采取设置专门的堆蓬,并使用防尘布对原料进行遮盖;E、施工过程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有砂石、灰土、灰浆所有易扬尘物料都必须以不透水的隔尘布完全覆盖或放置在顶部和四周均有遮蔽的范围内;防尘布和遮蔽装置的完好率必须大于95%;小批量或八小时之内使用的物料可除外;F、施工期间,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应进行洒水,晴朗天气时每日洒水二至七次,扬尘严重时应加大洒水频率;对于施工工地道路积尘,可采用水冲洗的方法清洁施工工地道路积尘,不得在未实施洒水等抑尘措施情况下进行直接清扫;每一块独立裸露地面80%以上面积必须采取覆盖措施;覆盖措施的完好率须在90%以上;覆盖措施可采用防尘网、化学抑尘剂等;G、施工期间,工地内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性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地下楼层时,可从建筑内部管道或密闭输送管道输送,或者打包装框搬运,不得凌空抛散;H、施工期间需使用混凝土时,必须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不得现场露天搅拌混凝土、消化石灰、拌石灰土等。若当地无商品混凝土时,项目施工需配套建设混凝土搅拌站时,须另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混凝土搅拌站不在本次评价范围之内。(2)车辆机械燃油废气和运输扬尘措施A、施工场地内80%以上道路必须硬化,道路清扫时必须采取洒水措施。B、施工期间应在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废水导流渠、废水收集池、沉砂池及其它防治设施,收集洗车、施工以及降水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泥浆。C、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尽可能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若无密闭车斗,物料、垃圾、渣土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槽帮上沿,车斗应用苫布遮盖严实。苫布边缘至少要遮住槽帮上沿以下15厘米,保证物料、渣土、垃圾等不露出。D、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对车身、车槽、轮胎等部位进行清理或清洗以保证清洁上路;洗车喷嘴静水压不得低于0.5MPa;维修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和洗车废水经处理后重复使用,回用率不低于90%,回用水悬浮物浓度不应大于150mg/l。E、施工期对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加强养护,合理降低使用次数,提高机械使用效率。(3)非道路移动机械防治措施①使用高效节能环保型柴油动力机组和优质燃油,定期对柴油机、柴油发电机等设备进行维护。对柴油动力机组燃烧烟气排气筒设置也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如排气筒的排放口朝向远离人群处并增加水平烟气通道,使得污染物尽快落入地面,减少空气中污染物的浓度。施工期柴油发电机排气烟度满足《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中相关要求,其余污染物需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中第四阶段排放限值要求,符合《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2018)以及相应附件相关要求。②鼓励使用清洁能源车辆运输,采用柴油车辆运输必须使用国V以上标准车辆,新购柴油车辆必须为车VI标准的车辆,国III和国IV标准的柴油车辆必须实施改造,加装尿素装置,OBD车载自动诊断系统和颗粒物捕集器等尾气治理装置。站场内必须使用国III及以上标准的工程机械,国I标准的工程机械全部清退,国II标准的机械必须实施改造,加装尿素装置,OBD车载自动诊断系统和颗粒物捕集器等尾气治理装置。施工期间,确保建筑工地做到“六个100%”,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在采取以上措施以后,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设备冲洗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排水所含污染物主要为COD、BOD及SS等,但产生量较少。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为盥洗废水,水质简单,可在厂区泼洒抑尘。施工人员食堂的餐饮污水要设置隔油、隔渣池,合格的隔油、隔渣池能去除大部分浮油和较大的悬浮物,减少了动植物油污染物的排放量。餐饮污水经隔油、隔渣池处理后与上述生活污水一同泼洒抑尘。施工机械定点冲洗,并在冲洗场地内设置集水沟和简易有效的除油池,将机技冲洗等含油废水进行收集、除油处理达标后排放。凡在施工场地进行搅拌作业的,在扭拌机前台及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排放的废水排入沉淀池内,经沉淀处理后进行回收利用、用于洒水降尘。通过采取以上防治措施以后,施工期产生的水污染物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很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机械噪声主要由施工机械所造成,如挖土机械、打桩机械、升降机等,多为点声源;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零星的敲打声、装卸车辆的撞击声、吆喝声、拆装模板的撞击声等,多为瞬间噪声;施工车辆的噪声属于交通噪声。根据类比,机械噪声在70—100dB(A)之间,运输车辆噪声一般在90dB(A)左右。施工噪声较大,最近的村庄距本项目所在区域1400m,本项目产生噪声对周围村庄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产生固废主要为清理现场的建筑垃圾、施工产生的施工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垃圾主要为原料、设备包装废弃物。由废品收购站统一收购处理。施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环境管理简要分析:项目在施工期应由建设单位与建筑施工单位签订环保责任合同,由施工单位负责场地环境管理,并接受交口县环保部门监督、管理。环境管理工作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口县环保部门的要求,建立一套“环境污染控制管理方案”,并利用其中的“运行控制程序”进行严格管理,以便做到文明施工、将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影响降至最低。

(二)运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后,1、原料库堆卸粉尘,本项目接收来自旺庄生铁有限责任公司的铁厂水渣均为湿料(含水率28%),原料库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轻钢结构全封闭,原料在堆存、装卸过程中粉尘的排放量忽略不计,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上料混料粉尘,原料库水渣经全封闭输送皮带(1.2m)送至水渣加工车间混料机混料。此时水渣均为湿料,上料过程中粉尘的排放量忽略不计,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3、一次辊压磨粉粉尘,此工段水渣均为湿料,不产生粉尘。加工车间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轻钢结构全封闭,混料过程中粉尘的排放量忽略不计,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4、烘干尾气,本项目烘干采用旺庄公司高炉煤气,项目干燥系统烟尘、SO2、NOx排放浓度满足《山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晋环大气[2019]164号)(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30、200、300mg/m3)。5、组合选粉粉尘,组合选粉机作业选粉时会产生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采用“分散收集,统一处理”的方式,组合选粉机布设于密闭钢板内作业,且组合选粉机内部选粉均为负压状态,静态选粉机下部(返)出料口上方设置收尘装置,并借用生产区密闭钢质管道负压风机进入收尘车间作为产品外售,收尘车间尾部使用负压风机收尘进入一根排气筒(1#)排放。6、二次辊压磨粉粉尘:风选后不达标粗粒经选粉机下方出料口至管道运至斗提机重新落料至混料机至辊压机磨粉,混料机机出口至辊压机进口、辊压机出料口至组合选粉机均通过全封闭溜槽滑落物料,辊压磨粉会产生粉尘。提升辊压工序均布设于密闭钢板内作业,斗提机落料点上方设置收尘装置,并借用生产区密闭钢质管道负压风机进入收尘车间作为产品外售,收尘车间尾部使用负压风机收尘进入一根排气筒(1#)排放。7、成品输送入仓粉尘成品经管道(8°)送至成品筒仓存储时,筒仓仓顶通风口会逸散粉尘,产品存储过程中顶部会有粉料逸散,筒仓下方出料口出料时会产生粉尘。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采用“分散收集,统一处理”的方式,仓顶上方通风口,仓底出料口设置集气装置收集,使用负压风机收尘进入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8、道路运输扬尘:①限制汽车超载,运输时用箱式车辆运输,防止物料洒落;②运输汽车出场前对轮胎、车体进行清洗,并及时清扫路面;③厂区与乡村公路连接路两侧种植绿化带;④严格管理车辆,在经过村庄时要减速行驶。

2、水环境影响分析与措施 原矿库内存储物料为湿料,有部分原料淋控水地表漫流,原料库设置集液池(20m3)收集。本项目生产废水为设备循环水(W1)以及原料淋控水(W2),定期外排至旺庄生铁有限责任公司废水深度处理工程处理,处理后的生产废水达标后循环使用。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污水产生。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在投入运营后,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设备噪声和运输噪声。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为生产设备(N)等,它们所产生的噪声源大多为稳态连续声源,生产期间对环境的影响表现为稳态噪声影响。其噪声值介于80~90dB(A)之间。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拟采取减噪措施包括:①对设备底部增设减振基础,并对风机管路采用合理的连接方式,为防止管道气流性振动产生噪声,设置软连接,在管道上包扎或涂刷阻尼材料;②作业之前一定要检查相关设备,不要有任何的松动或者晃动,以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的噪声;给相关设备加润滑油以减少自身噪声的产生;③在操作噪声较大的设备时,可给员工配戴耳塞、耳罩等必要的防护用品;④对于原料、产品运输,运输车辆在经过段村时应限制车速(20km/h),禁止鸣笛,加强管理,避开居民休息时间(22时至06时),可大大减少对居民的影响;⑤绿化是降噪的有效手段,在厂区整体绿化中,要进行绿化结构设计,有效降低厂区内噪声影响,尤其应加强厂址东侧裸露办公区一侧的绿化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除尘灰、废矿物油,除尘灰经收集作为产品外售,废矿物油共计2.5t/a,利用旺庄公司的铁厂的危废暂存间(40m2)暂存,设备维修废矿物油收集后暂存铁厂的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5、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中颗粒物设置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生产过程中生产废水为设备循环水以及原料淋控水,定期外排至旺庄生铁有限责任公司废水深度处理工程处理,处理后的生产废水达标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均为内部调配,不新增职工,不新增生活污水;除尘灰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水泥厂;除铁机吸附的废铁屑返回旺庄生铁有限责任公司钢铁冶炼原矿库;废矿物油储于交口县旺庄生铁有限责任公司厂内现有铁厂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利旧雨水收集池、危废暂存间、办公区已按照相关标准做防渗处理。原料库、加工车间、成品筒仓按照相关标准做硬化处理。项目通过严格采取上述废水、初期雨水的收集与处理措施,水污染物(主要为石油类)通过地面漫流对占地范围外农田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途径可得到较好的控制,对周边农田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次评价未进行土壤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此文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口分局

2023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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