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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口镇关于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三个责任”的通知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3-04-27 16:53 来源:交口县水利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石政发〔202325

交口县石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三个责任”的通知

各相关站所、各行政村、自然村(组):

农村饮水安全关乎广大农村居民的切身利益,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的基础条件之一。近年来,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兴建了一大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居民饮用水条件显著改善,但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能力较为薄弱,未建立工程长效管理机制。为确保我镇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实现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必须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根据交口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三个责任’的通知”(交政发[2023]2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就落实我镇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三个责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三个责任”的职责明确

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三个责任”是指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其中:地方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所管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水行政主管部门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等工作。供水单位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二、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三个责任”人的明确

交口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三个责任”的文件 ,进一步明确了“三个责任”人的组成人员:镇人民政府领导是全镇农村饮水安全主体责任人,乡水管站主要负责人是全镇农村饮水安全行业监管责任人,各村委主任及村(组)小组长是各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的主要责任人。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三个责任”人员组成明确如下:

(一)石口镇农村饮水安全主体责任人

王志宏(石口镇人民政府长)

史连忠(石口镇人民政府分管副职)

(二)石口镇农村饮水安全行业监管责任人

    郭梁(石口镇水管站站长)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人

各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人是供水工程专管机构主要负责人、村委会主任及自然村村(组)小组长。各村委及自然村(组)运行管理责任人名单附后。

附件:

《交口县石口镇各村农村饮水安全运管理责任人名单》

      交口县石口镇各村农村饮水安全运管理责任人名单


石口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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