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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3-03-13 17:45 来源:​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口分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交口县双池镇集中供水管网项目改造工程(包括新建取水井及消毒处理工程)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本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

机构

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交口县双池镇集中供水管网项目改造工程(包括新建取水井及消毒处理工程)

交口县双池镇讲理村


交口县双池镇人民政府

山西方天博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联系方式0358-54221732、地址:交口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管理股

双池镇镇区供水工程内容包括在现有双池镇供水管理站内新建水源井一座,新装深井泵211),2#3#共更换现状深井泵422);新建50m2管理站一座,用于放置配电柜;改建49m2控制中心一座,用于建立信息化平台系统;地面泵站更换加压泵422现有蓄水池内新增1套消毒设施;供水管线包括提水管线1.42km,配水管线22.69km,各型阀井326座。讲理村供水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提水管线490m,供水管线3995m,各型阀井32座。项目总投资3157.7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34.5万元,占总投资的1.09%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扬尘施工期产尘环节包括场地清理、土方挖掘填埋、混凝土配制、建筑材料运输等工序,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①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设置施工标志牌,并标明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污染举报电话。②进出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要采用密闭车斗,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施工物料运输车辆要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尽可能避开集中居民区和主要交通干道,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运输。③土方的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应辅以洒水压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四级或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盖防尘网。④施工过程使用的水泥、石灰、砂石、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密闭存储。⑤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如场区内堆存时间较长,应覆盖防尘网并定期喷水压尘。⑥施工工地内及工地出口至铺装道路间的车行道路要进行硬化,用水冲洗的方法清洁施工道路积尘,道路定时洒水抑尘。⑦施工工地要做到“6100%”,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土方作业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废气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尾气优先采用发动机优化燃烧、电控管理技术的设施设备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测能力的建设;经检测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强制进行维修、保养,保证非道路移动机械及其污染控制装置处于正常技术状态。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钻井产生的废水通过临时沉淀池进行初步沉降处理后用于管网施工过程洒水降尘;管线工程竣工后产生的试压冲洗废水由罐车送附近农田灌溉或绿化。严禁将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选用良好的施工设备,降低设备声级,降低人为的噪声。不得采用高噪声机械设备施工,当施工地点靠近居民处,设置围挡以减少噪声污染。(2)对各施工环节中噪声较为突出且又难以对声源进行降噪可能的设备装置,应采取临时围障措施,在围档配备吸声材料,以次达到降噪效果。(3)控制对产生高噪声设备的使用,在项目施工前应在周围村庄张贴告示,提醒对噪声较为敏感的居民提前做好急救预防。(4)本项目中供水管线工程施工距离居民住宅较近,施工噪声对居民影响较大,建议建设单位集中提高效率施工,并及时与受影响居民沟通获得居民谅解。严禁夜间施工。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弃包装、管材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废弃包装、管材外售废品收购站,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5.生态影响保护措施1)严格划定施工作业带,在施工带内施工;材料堆放场地应设置在施工作业带及站场用地之内,不得新增占地;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尽可能不破坏原有的地表植被和土壤。2)管线经过农田地区时,施工中应执行分层开挖、分层回填的操作规范。管沟开挖时要将表土和底层土分别堆放,回填时也应分层回填,尽可能保护农田原有的土壤环境。回填时,还应留足适宜的堆积层,防止因降水、径流造成地表下陷和水土流失。3)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遵循施工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选择合理施工季节,对农田段施工尽量避开农作物生长季节,减少农作物损失。施工结束后清理现场,恢复破坏的农田基本设施。4)妥善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防止对重点地段的生态环境造成重大污染。管道施工中遗留的管道外层防腐等工序废弃物予以及时清除。5)在管线施工全部结束后,对管道敷设占用的耕地要及时恢复为原有功能;施工临时交通运输用地,施工结束后清理场地恢复原貌。

(二)运营期

1.水源地保护措施项目建成后,地下水开采量远小于区域地下水可采水资源量,周围区域内的地下水可处于动态平衡,运营期对区域地下水水位影响较小。运营期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包括:

1)加强输水管道日常维护工作,防止或减少输水工程渗漏,减少输水损失。(2)在管道保护范围内禁止爆破、挖沟、打井、取土等危害水利工程安全活动。(3)管理站次氯酸钠包装袋等垃圾定期清运最近垃圾箱统一处置,禁止乱堆乱扔。(4)水源地保护区内禁止建设化粪池等池体,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5)尽快对本项目水源地进行保护区划分,并按照批复的保护区划分范围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要求。(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全部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在饮水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7)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规定的要求,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与取水设施无关的建筑物;禁止从事农牧业活动;禁止倾倒、堆放工业废渣及城市垃圾、粪便和其它有害废弃物;禁止输送污水的渠道、管道及输油管通过本区;禁止建设油库;禁止建立墓地。各级保护区内禁止利用渗坑、渗井、裂隙、溶洞等排放污水和其它有害废弃物;禁止利用透水层孔隙、裂隙、溶洞及废弃矿坑储存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化工原料、农药等;实行人工回灌地下水时不得污染当地地下水源。

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水泵房噪声,声压级为65-80dBA)之间,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拟采取减噪措施包括1)水泵机组做橡胶、减振器等隔振、减振处理,部分高噪设备及电机可设隔声罩,罩内衬吸声材料,以便有效缩小噪声影响范围,减轻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2)在设备选型上充分考虑设备噪声水平,尽量选择噪声低的设备。3)水泵房位于地下,选用减震沟,可减轻噪声对操作人员的危害和对环境的影响。4)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随着使用年限的增加,有些设备噪声可能有所增加,应定期检查、监测,发现噪声超标要及时治理。过上述措施处理后,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排放标准要求。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次氯酸钠包装袋,年产生量约0.05t,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此文件公开发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口分局

202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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