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交自然资告字[2022〕1号
根据交口县农机公司《关于交回交口县农机公司桃红坡门市部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政府土地收储的申请》,经县政府交政发(2022)3号批准,同意收回交口县农机公司桃红坡门市部位于桃红坡镇桃红坡村桃南一巷西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宗地基本情况
1、名称:交口县农机公司桃红坡门市部国有建设用地;
2、位置:桃红坡镇桃红坡村桃南一巷(以勘界报告为准);
3、面积:面积:1788.09.13㎡(合2.68亩);
二、土地使用权补偿费25.03万元 ;
三、公告期限:2022年4月27日—2022年5月12日
四、公告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限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交有关资料。逾期无异议,我局将报请县政府依法收回该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交口县自然资源局
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