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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口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1-12-02 17:26 来源:交口县人民政府 放大 正常 缩小

根据新修订《土地管理法》,为了公共利益需要,2021年11月12日,县人民政府发布土地启动公告,经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县人民政府决定,拟征收石口镇龙神殿村,水头镇交口村、卫家崖村、腰庄村,桃红坡镇大麦郊村、西宋庄村,温泉乡白兑庄村、郭家掌村、庞子洼村、石岭后村、城北沟村集体土地199.9848公顷,并组织县自然资源、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编制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被征地乡镇:石口镇、水头镇、桃红坡镇、温泉乡。

二、被征地村民委员会:石口镇龙神殿村,水头镇交口村、卫家崖村、腰庄村,桃红坡镇大麦郊村、西宋庄村,温泉乡白兑庄村、郭家掌村、庞子洼村、石岭后村、城北沟村。

三、权属状况:集体土地。

四、征收范围:石口镇龙神殿村,水头镇交口村、卫家崖村、腰庄村,桃红坡镇大麦郊村、西宋庄村,温泉乡白兑庄村、郭家掌村、庞子洼村、石岭后村、城北沟村部分集体土地。

五、土地调查现状:拟征收土地总面积199.9848公顷,(耕地68.9634公顷,园地0.2558公顷,林地75.7476公顷,其他农用地17.0634公顷,建设用地2.3410公顷,未利用地35.6136公顷)部分土地为集体所有,剩余土地已承保到户。

六、征收目的:该项目拟用于汾阳至石楼高速公路工程(交口县段)项目建设,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七、补偿标准金额: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晋政发[2020]16号)文件交口县西部土石山区征收耕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为41.9250万元/公顷,征收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为33.5400万元/公顷(石口镇龙神殿村,水头镇交口村、卫家崖村、腰庄村);交口县北部丘陵区征收耕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建设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为43.2510万元/公顷,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为34.6008万元/公顷(桃红坡镇西宋庄村、大麦郊村,温泉乡白兑庄村、郭家掌村、庞子洼村、石岭后村、城北沟村)。

八、补偿费支付方式:建设单位支付乡镇政府后,由乡镇政府和村集体实施。

九、补偿费支付对象被征地村集体及被征地农户。

十、安置方式:货币安置、社保安置。

十一、社会保障: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基本养老补贴的意见》(晋政办发〔2019〕10号)文件执行。

十二、公告方式在石口镇龙神殿村,水头镇交口村、卫家崖村、腰庄村,桃红坡镇大麦郊村、西宋庄村,温泉乡白兑庄村、郭家掌村、庞子洼村、石岭后村、城北沟村范围内张贴发布,并通过交口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予以公开。

十三、公告时间:2021年12月2日至2022年1月1日。

十四、公告地点石口镇龙神殿村,水头镇交口村、卫家崖村、腰庄村,桃红坡镇大麦郊村、西宋庄村,温泉乡白兑庄村、郭家掌村、庞子洼村、石岭后村、城北沟村。

十五、补偿登记试点地点等事项: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在本公告发布日起1个月的时间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有关土地权属证明材料到村集体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

十六、异议反馈渠道: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应在公告期内通过书面形式向交口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反馈。

十七、复议诉讼权利:如对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可在六十日内向吕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汾阳至石楼高速公路项目(交口段)土地利用现状图



交口县人民政府

20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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