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交口县天鹏冶炼有限公司节能技改项目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本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公众反馈意 见联系方式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节能技改项目 | 交口县双池镇候家渠村南 | 交口县天鹏冶炼有限公司 | 山西霆星科技有限公司 | 1、联系方式:0358-54221732、地址:交口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管理股 | 拆除现有20+25t/h煤气锅炉,新建1×75t/h燃气锅炉(利用铸造高炉所产煤气),配套建设引风机、给水泵、除氧器、脱硫塔、冷却水塔、2×6000kW发电机组等设备;同时购置安装2套制氧系统为高炉提供93%的氧气,降低焦铁比(3750Nm3/h-套,不进行液化),接入高炉主风机进口以提高助燃风氧气浓度(由21%提高至约24%),主要设备包括供风机、真空风机、吸附塔、氧气缓冲罐等设备。 |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原料苫盖;施工期的建筑垃圾回收利用后运送至指定地点处置,不得随意倾倒。 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空气:新建1×75t/h燃气锅炉采用低氮锅炉,燃料为进行了预除尘(布袋除尘器)的高炉煤气,末端经脱硫塔(石灰-石膏法)脱硫后由42m高烟囱排放;同时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2、水:冷却水塔定排水、除盐水系统浓水、脱硫塔废水;污染物种类较现有工程保持不变,水量有所增加,上述废水中锅炉定排水,冷却水塔定排水、除盐水系统浓水均回用于现有工程高炉渣冲渣,不外排。脱硫塔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脱硫系统,不外排。 3.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基础减振,定期维护;加强管理。 4、固废:一般固废,外售相关回收利用公司综合利用;废矿物油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在厂区内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暂存,最后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置。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此文件公开发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口分局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