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对交口县宏康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文 件 名 称 | 批复 文号 | 批复 时间 | 批复 (链接) | 公众反馈意 见联系方式 |
交口县宏康医院项目 | 交环形审[2021]3号 | 2021.9.15 | 1、联系方式:0358-5422173 2、地址:交口县政务大厅环保窗口(或局环评审批与排放管理股)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此文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口分局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