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函〔2020〕42号
中共交口县委
交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2017年方案)第55号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按照吕梁市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的通知》,2020年12月9日,交口县委、县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台账》第55号整改任务阶段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一、整改任务
山西省现有露天煤矿40余座,存在生态破坏严重、自燃现象多、土地复垦及生态综合治理标准低、推进慢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
加强露天开采环境管理,加快生态恢复治理。
三、完成情况
全县4座露天煤矿企业,除晟凯煤业外其余3座企业均完成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综合治理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1、山西华瑞煤业有限公司300万吨露天煤矿开采项目,采矿许可证由原山西省国土厅颁发,证号:C1400002009111220045325,批准矿区面积26814亩(17.876平方公里)。企业根据《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实施了土地复垦工程、护坡工程、排水沟工程、场地平整工程、运输道路绿化工程、植物措施工程。按照三合一方案生产期限考核,完成了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综合治理任务。截止2020年12月,土地复垦面积14505亩,已还地面积7260.207亩,剩余面积为未开采的8213.3亩。
2、山西交口永兴煤业有限公司90万吨露天煤矿开采项目,采矿许可证由原山西省国土厅颁发,证号:C1400002009111220044251,批准矿区面积7883.10亩(5.2554平方公里)。企业根据《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实施了土地复垦工程、护坡工程、排水沟工程、场地平整工程、运输道路绿化工程、植物措施工程。按照三合一方案生产期限考核,完成了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综合治理任务。截止2020年12月,已复垦面积7094.73亩,还地6300亩。
3、山西焦煤集团鑫建煤业有限公司30万吨露天煤矿开采项目,采矿许可证由原山西省国土厅颁发,证号:C1400002009111220044890,批准矿区面积5183.7亩(3.4558平方公里)。企业根据《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实施了土地复垦工程、护坡工程、排水沟工程、场地平整工程、运输道路绿化工程、植物措施工程。按照三合一方案生产期限考核,完成了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综合治理任务。截止2020年12月,已复垦面积3568.54亩,剩余面积1120.9亩(正在复垦)。
4、山西焦煤集团晟凯煤业有限公司30万吨露天煤矿开采项目,采矿许可证由原山西省国土厅颁发,证号:C1400002009111220044889,批准矿区面积16784.1亩(11.1894平方公里),由于企业长期停产和主体变更及变更后未及时组建新的公司机构等各种原因,项目矿区内从2013年1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不允许任何工程机械设备进入矿区,导致项目的矿山生态恢复治理进展缓慢。未能按时序进度完成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任务。截止2013年11月土地复垦884.68亩。针对晟凯煤业有限公司未按要求时序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2020年12月17日,县人民政府对晟凯煤业公司责任主体山西焦煤集团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约谈会要求“焦煤集团主动扛起治理责任和安全责任,要成立专项工作组,因地制宜,确保生态修复治理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圆满完成”,山西焦煤集团负责人表态承诺坚决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反馈问题和交口县人民政府约谈事项,根据《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尽快委托第三方对晟凯煤业开展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综合治理。
四、验收结论
按时完成整改任务,通过验收。
中共交口县委 交口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