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交口县河东、迎宾、后水头、南沟、二中5个片区换热站及部分换热站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本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26日-2020年6月1日。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公众反馈意 见联系方式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交口县河东、迎宾、后水头、南沟、二中5个片区换热站及部分换热站升级改造项目 |
交口县城区 |
交口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
山西智慧环保管家发展有限公司 |
1、联系方式:0358-5421248 2、地址:交口生态环境局审批一股 |
项目经交口县发改局以交发改发[2020]20号备案,总投资1349.99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包括河东、迎宾、后水头、南沟和二中5 座换热站及配套设施、现有一次供热主管网到新建换热站之间的一次供热支管网和换热站出来后的二次主干管网,对现有热源厂首站及16 座换热站的改造. |
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扬尘:建设单位在施工工地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主管部门等信息,确保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暂时不能开工的城市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重污染天气预警和采暖季期间,停止各类土石方作业。施工现场设置施工围挡(墙)围挡下方设置不低于20cm高的防溢座以防止粉尘流失。并设置施工标志牌,标明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污染举报电话。物料集中堆放并进行苫盖。出入车辆进行冲洗拆迁施工场地应定时洒水,以防止浮沉颗粒。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并确保正常使用。 2、施工期废水:设置简易沉淀池,废水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3、施工期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大型载重运输车辆在进出施工场地、周围村庄时应限制车速,并杜绝鸣笛。 4、施工期固废:施工过程中的产生的废管材、废砂浆、混凝土块等,由施工队妥善处理,及时清运;废焊条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可用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工程挖方量大于填方量弃土较少,用于市政建设不在施工现场堆存。 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避免雨天作业,施工完成后尽快覆土回填;施工期结束后原有道路恢复原有路面;荒地部分进行生态恢复,植被覆盖。 运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县城污水处理厂。 2、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棉纱、废机油由交口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统一回收至危废暂存间,统一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3、噪声:在水泵进、出口加装软接头,减震处理、换热站建筑隔声并设置隔声门窗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此文件公开发布
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口分局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