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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交口县委交口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工作报告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0-03-27 09:23 来源:中共交口县委 交口县人民政府 放大 正常 缩小

  中共交口县委

  交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 

  工作报告 

  根据中共吕梁市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的通知》(吕法治办函〔2019〕16号)文件要求,交口县以落实《纲要》部署的重点工作任务为抓手,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就交口县2019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任务完成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为全面贯彻落实《纲要》的要求,推进政府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我县成立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县委书记担任,副主任由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委员会委员由县委副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长等18个部委局办负责人担任,法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副主任由县司法局局长担任。经县委领导同意,设立了执法监督协调小组,组长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担任;行政执法协调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副县长担任;司法协调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担任。 

  根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从8个方面、38项具体任务,对全面贯彻落实《纲要》的组织保障、任务分解、责任单位、落实机制、完成标准等提出具体要求和措施。明确到2020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是:结合交口县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实践,基本建成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各项工作。建成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满意度达95%以上。按照要求,明确阶段性任务目标和落实步骤,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打造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 

  1.结合我县实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制定了《交口县2019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要求各牵头单位要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任务,真正牵起头来把工作抓紧、抓实。县委县政府两办搜集整理书记县长抓法治建设工作资料,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也要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度工作清单。 

  2.在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推行审批更简、服务更优的工作目标,形成所有窗口一站式办理和跨部门无缝对接的政务服务工作新格局。一是对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现有布局和窗口进行优化整合,实现就近办理,功能集成。二是事项集成化。对全县32个行政执法主体,在交口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行政执法主体发生变化的,由县直各部门及时提请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审查后报县政府确认,并在交口政府网站予以更新。 

  3.借助互联网建立健全政务服务标准化体系,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一是完成办事流程标准化。结合全科政务服务,二是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镇)延伸。在落实“互联网+政务服务”向乡(镇)、村委会(社区)延伸方面,按照全县统一部署,以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完成全县7个乡(镇)及101个村委会(社区)基本信息的维护工作,确保政务服务网的顺利开设。 

  4.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工作,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问题,让群众少跑腿、零跑腿。一是落实推进“不见面审批”模式。实现大部分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将窗口服务延伸到手机服务,逐步实现“一次不跑,事情办好”。在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推行审批“不见面”审批的“最后节点”。二是全力推行便民服务工作。针对面大量广的民生服务事项,在全县范围开展“减证便民”改革工作,梳理各部门确定取消、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筑牢法制堡垒 

  1.强化内部管理制度。继续实施交口县政府重大行政行为备案暂行办法、交口县政府合同管理办法等管理规定,严格遵守考评通报制度。保障行政机关合法、公正、高效履行行政职责。 

  2.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前听取社会意见、听证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决定等制度。依托县专家库、行政执法监督员等工作平台,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决策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对重大行政决策全面进行法律审核,减少决策失误。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树立政府良好形象 

  1.根据上级的安排部署,对行政执法主体进行梳理,并以交政发〔2019〕56号文在交口县政府网站发布了《交口县人民政府关于确定交口县县本级第一批行政执法主体》。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印发了《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交口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行政机关严格遵照执行。 

  2.开展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根据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订了《交口县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主体框架为县级层面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部门领域内综合执法”,乡镇层面继续加强综合行政检查执法大队建设。 

  3.创新案件评查举措,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政府法治部门牵头,面向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采用定期评查与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开展执法案件集中评查活动,将全县行政许可、处罚、强制、征收等各类行政执法案件进行集中评查。对各部门上报的随机抽取的各类执法案卷进行综合评判,指出具体个案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的评查意见,向县政府专题报告,对全县行政执法水平的整体提升起到积极的作用。 

  4.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完善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和监督网络平台。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基本信息,并实行“行政执法季度公示制度”,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5.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力度。我县要求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备案审查反馈以及案件备案审查案卷归档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 

  (五)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努力提高网站政务热线办理质效。一是完成县政府网站政务专栏考核分析系统升级,实现对各承办单位热线数据即时抓取和统计分析,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提升工作成效。对调查不清、处理不当、重复投诉以及没有如实办理的问题,责成相关单位重新处理。 

  2.加快运用网络手段实行阳光执法。积极推行三网融合、成果互换工作模式,运用政府政务网站及时登记、反馈、整改,将部门运行情况纳入全年依法行政考核考评体系,确保行政权力事项真正实现全县范围内的一网办理,切实增强行政权力行为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3.按照政府构建全县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部署要求,落实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的应用,加快政府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及时公开监管信息,形成监管合力。 

  (六)畅通救济渠道,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完善行政复议机制,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县政府在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倾力支持行政复议机制创新。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了专门行政复议受理窗口,为人民群众提供了行政侵权违法救济的有效渠道。 

  2.积极建立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探索行政复议案件解决新途径。进一步加强全县公调对接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各项建设,充实公调对接工作室的专职调解员的力量,建立行政复议与信访、司法、法院有效衔接机制,形成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合力。 

  (七)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先后举办多场专题讲座,邀请太原理工大学教授、县“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县委党校教师主讲《宪法实施与法治政府建设》。 

  2.认真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全年人均学法时间不少于15天,对在职行政执法人员结合案件评查定期进行考核和轮训,要求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结合新《行政诉讼法》,分批次对各乡镇和行政执法单位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集中轮训。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以“四个全面”为引领,着力提高法治政府建设认识。一是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在全力推行“法宣在线”、“学习强国”学习的基础上,将法律学习纳入党组会、常务会当中,进一步推动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二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修订完善等制度文件,制定《规范政府党组会、常务会程序的办法》,严格对上会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审核程序,不断推动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三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不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以依法行政为主线,不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一是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制定出台《实施方案》,以实现“一个窗口办妥事”。大力推进“就近办”“马上办”“现场办”。稳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启动“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证照分离”和全程电子在线登记改革;真正做到便民、利民、惠民。二是全面推动“三项制度”改革生根发芽。制定出台、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32个行政执法主体和权力事项全部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坚持做到事前公开。全力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对执法记录的归档、保存和设备的使用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案件办理质量,实现了立案到结案全过程的网络化、痕迹化。制定出台《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则》,明确各行政执法单位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必须经政府法制机构审核后才能作出,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决定。三是持续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坚持法治政府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形成行政首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执法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 

  (三)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我县按照时间节点认真落实《纲要》关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每年第一季度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部门每年第一季度向县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县政府每年向人大常委会和上级政府报告法制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政府部门每年向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四)对2019年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对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共随机抽查涉及治安管理处罚、自然资源、环境保护等20本行政处罚案卷。通过检查,促使各执法单位重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的执行和运用,防止执法随意性,保障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信息公示、随机抽查、防范风险等监管机制,引导企业和行业组织自律守法。 

  (六)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中心抓法治宣传教育。 

  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七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突出宣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和2018年最新宪法、社会治安防范、消防安全、禁毒宣传、安全生产、食品卫生、预防侵权渎职和职务犯罪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和禁令。各单位各部门充分发挥“谁执法、谁普法”职能,开展区域性、广泛性的法治宣传活动3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 

  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单位在县城双子楼前开展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为主题的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同时,还开展了《信访条例》、扫黑除恶、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法律“七进”活动。 

  三、党政主要领导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县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转变观念,明确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为县、各乡(镇)、各部门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县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履职尽责,积极主动作为,率先垂范,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把法治建设贯穿到工作的每个方面和每个环节,为建设“法治交口”“平安交口”不懈努力,较好完成全年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一)强化组织,全力推动法治建设。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19年印发《交口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清单》,并成立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协调小组,对我县今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细化量化监督协调指导,为全面依法治县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带头学法,模范用法。近年来,县党政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要工作来推动,一是在年初下发了《关于2019年集中学法用法安排计划的通知》,确立了县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安排一年内不少于3期的学法任务。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二是把法治建设纳入了交口县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集体研究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三是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和本部门绩效考评指标。每年年初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布置年内法治建设工作。同时,将县乡科级干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将部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为每年法治政府建设中的指标。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每年县政府按时向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情况,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实现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制度常态化。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原因 

  (一)个别单位的法治意识不够,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少数行政执法部门对依法行政整体意识树立不牢固,管人管事的观念较浓,片面强调管理而忽视了服务,致使某些工作脱离实际,依法行政工作缺乏具体实际的内容。 

  (二)机构改革后,政法委承担的依法治县和原政府法制办的工作职能职责全部由新组建的司法局承担,由于人员没有转入,缺乏专业的法律人才,直接影响法治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依法行政工作监督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系统化、制度化的整体监督格局需进一步完善。个别单位简单地认为监督就是查错纠偏,往往忽视事前监督和事中监督这两个最重要的环节。另外,对监督惩处的刚性不强,对事处理的多,对人责任追究的少。 

  (四)无法实现公共数据的共享,亟待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和数据共享,发挥信息的生产力作用。实践中,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民团体等不主动完善政务平台各项数据和信息,造成政府信息公开、社会公共组织和公共领域的信息公开无法查询,推进不同步的结果。信息共享互动性差,缺乏综合统筹。 

  五、下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2020年是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的最为关键一年,也是“七五”普法收官之年,我县将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的新目标新任务,围绕大力开展法治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入推进政府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全面实现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政府制度体系建设 

  1.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不断优化政府机构职能配置,精简工作环节,建成网络办公办案管理系统,实现流程控制与监管,更有效地提升行政效率,规范行政行为。严格遵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行政许可目录清单、县乡公共服务事项准入清单等,积极推动隐性权力公开化、显性权力规范化、行使权力责任化,保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统一协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探索推动项目投资、创业创新、生产经营、公共服务等领域精准放权,重点加大对投资融资领域的监管力度。着重推进政府管理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加快构建政府监管、信用约束、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 

  2.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等制度规定。凡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一律进行听证。对违法决策、决策严重失误或者应及时决策但久拖不决而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严格问责、严肃处理。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要求,紧紧围绕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和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主动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并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公开机制。 

  (二)畅通纠纷化解渠道,完善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机制 

  1.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机制。正确处理维稳与维权的关系,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健全多元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复议、诉讼、调解、指导等多种手段和方式,把各种复杂的矛盾和问题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协商沟通和救济救助机制等,重点加强房屋土地征收、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领域的矛盾纠纷排查、分析研判和动态治理防范。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贯彻执行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移送标准,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开展涉嫌犯罪移送案件评比活动,加强“两法衔接”工作的考核。 

  2.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完善行政复议的立案、受理、结案制度,探索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咨询、受理、审理、结案和归档“一窗式”办结工作机制,加强行政复议案件实地调查取证,按条件实行公开听证、开庭审理,充分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参加行政应诉,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等规定,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和“一把手”出庭应诉工作,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 

  3.推进信访工作和行政调解。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法的结果。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加强初信初访办理工作,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完善诉访分离制度。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严格执行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的程序和方式,确保行政调解工作全面规范开展。重点加大消费者权益、劳动关系、医患关系、环境保护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联动工作机制,实现各类调解主体的良性互动。 

  (三)细化法治保障措施,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 

  1.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工作部署,积极履行行政首长作为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每年组织专题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认真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县政府每年度向县委、人大常委会、政协报告或通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 

  2.强化依法行政指导和督促考核。加强对各乡镇、部门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促进政府法治常态化监督。加快建设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监督体系,依法接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权限、方式和程序,深入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将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办结的行政执法个案结果在网上予以公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结合行政执法综合体制改革以及执法重心下移,建立和完善常态化、立体化监督考评机制,加强依法行政考核、法治政府建设考评工作,扩大考评范围,改进考核方式,将“放管服”工作作为重点督查事项,其结果纳入政府综合目标考核、绩效管理考核体系。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推诿扯皮、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约谈和组织处理,以确保各部门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中共交口县委            交口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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