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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口县增富选矿厂新建年处理15万吨低品位铝土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19-01-28 15:58 来源:交口县环保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交口县增富选矿厂新建年处理15万吨低品位铝土矿项目位于交口县回龙乡会则村东南0.6km处,厂区中心地理坐标:N36°53´45.03",E111°26´1.76"。尾矿填埋厂位于厂区西北2.8km处,填埋场中心坐标:北纬36°54´13.39",东经111°24´12.12"。项目建成后年产处理15万吨低品位铝土矿。

  本项目在废弃洗煤厂内建设,办公设施依托场地内现有二层砖混结构建筑,在场地内现有洗煤车间南侧新建一座洗选车间,洗选车间西侧为原矿储库,东侧为产品储库。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6年11月29日交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交发改审发[2016]158号《关于交口县增富选矿厂新建60万吨/年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建设项目》进行了备案。2017年交口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交发改发[2017]138号《关于变更交口县增富选矿厂新建60万吨/年低品位铝土矿综合利用建设项目部分内容的通知》中将建设规模由“年处理60万吨低口位铝土矿”变更为“年处理15万吨低品位铝土矿”。2018年1月山西清泽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交口县增富选矿厂新建年处理15万吨低品位铝土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2月5日交口县环境保护局以交环行审[2018]2号《关于交口县增富选矿厂新建年处理15万吨低品位铝土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对该项目环评进行了批复。

  项目于2018年2月开工建设,2018年6月建成。2018年7月23日,交口县增富选矿厂向吕梁市环境保护局申请并领取《排放污染物许可证》(许可证编号:14113009160100-1130),排污许可证中明确规定了各项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及限值。

  项目主体工程与配套的环保设施已同时建成,具备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7.4万元,占总投资的16.5%。

  二、工程变动情况

  工程内容及环保设施与环评文件及批复文件相比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根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文件,工程需配套完善的环保措施及实际完成情况见表1、表2。

  表1 环评文件要求的环保对策措施及落实情况

  

  表2 环评批复要求的环保对策措施及落实情况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破碎筛分工段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排气筒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值达到GB25465-2010《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表1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厂界无组织监测点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达到了GB25465-2010《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6标准限值。

  项目各废气污染源均可实现达标排放,项目无废水外排。

  监测期间厂界噪声监测结果表明,昼间噪声测试值范围54.0-56.5dB(A)依据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60dB(A),达标率为100%,夜间噪声测试值范围42.4-47.8dB(A),依据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50dB(A),达标率为100%。

  大气污染物烟尘、粉尘、SO2和NOx排放量能够满足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五、验收结论

  交口县增富选矿厂新建年处理15万吨低品位铝土矿项目环保手续齐全,建设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项目基本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文件要求建设了相应的环保设施,监测报告表明,可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环保设施符合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条件。

  六、后续要求

  加强各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维修、保养和管理工作,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附:交口县增富选矿厂新建年处理15万吨低品位铝土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组人员名单

  此信息已公开发布。

  交口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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