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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19-01-17 17:54 来源:交口县环保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交口县新大象养殖有限公司回龙乡高标准商品猪养殖小区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本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8-5421248

  通讯地址:交口县政务大厅

  邮    编:032400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此文件公开发布

  交口县环保局

  2019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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