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交口县新大象养殖有限公司回龙乡高标准商品猪养殖小区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本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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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此文件公开发布
交口县环保局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