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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批复的公示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19-01-08 10:02 来源:交口县环保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对交口县锦阳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6万吨矿(岩)棉生产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作出审批决定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8-5421248

  通讯地址:交口县政务大厅

  邮    编:032400

  关于交口县锦阳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6万吨矿(岩)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锦阳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交口县锦阳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6万吨矿(岩)棉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交口县锦阳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产6万吨矿(岩)棉生产项目经交口县发改局以交发改备案〔2018〕78号文备案,拟建于桃红坡镇侯家坪村。本项目新建两条3万吨/年矿(岩)棉保温板生产线,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成品库、两条生产线车间、原料库等以及配套的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环保投资315.50万元。根据《报告书》结论,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条件下,能够满足环保要求。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内容、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日常管理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厂区道路全部硬化并定期洒水;原料堆场进行全封闭;冲天炉、固化炉配套SNCR脱硝+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多管水冷凝器/岩棉板过滤室/焚烧器+双碱法脱硫法处置后经排气筒排放,安装在线监测系统;集棉机、冷却段废气通过过滤室净化后经排气筒排出;切割系统安装集尘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出。运输车辆进行苫盖,减速慢行。

  (二)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冷却系统软化水用于洒水抑尘,其余部分排至雨水收集管网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处置后用于厂区绿化。

  (三)合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渣球、边角料、除尘灰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岩棉、脱硫渣外售;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四)落实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性能好低噪声设备,控制厂界噪声达到标准要求。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用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要按规定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果超过五年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该项目的日常监管由桃红坡环境监察中队负责。

  此文件公开发布

                          交口县环保局

                         2019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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