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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批复的公示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18-09-21 11:47 来源:交口县环保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对关于交口县天通矿业有限公司20万t/a铁矾土矿开采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作出审批决定公示,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8-5421248

  通讯地址:交口县政务大厅

  邮    编:032400

  关于交口县天通矿业有限公司

  20万t/a铁矾土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 批 复

交口县天通矿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交口县天通矿业有限公司20万t/a铁矾土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交口县天通矿业有限公司原名交口县峰远矿业有限公司后洞则沟矿,依据吕非煤整合办字[2008]36号文《关于<交口县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改造方案>的核准意见》,该矿为单独保留企业,拟在交口县回龙乡枣洼村建设20万t/a铁矾土矿开采项目。采矿许可证号:C1411002009096130036944,矿区面积为1.005Km2,核准生产规模为1万吨/年,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开采深度为1228-1010m标高。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工业广场、主平硐、回风竖井、进场道路、风机房、变电所、空压机房、职工生活区、废石场、取土场等。根据《报告书》结论,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条件下,能够满足环保要求。我局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内容、地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在日常管理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矿区生态环境治理。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土地复垦、植被绿化等生态保护措施,服务期满后严格按《报告书》规定完成工业场地的生态恢复工作。

  (二)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场区道路地面全部硬化;原矿堆场、出矿溜槽全封闭;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限值超载。

  (三)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经处理后回用;生活区、主平硐场地设置调节池,保证事故状态下废水不外排。

  (四)合理设置各类固体废物。废石送废石场进行合理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五)落实隔声降噪措施。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减震措施,加强管理。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用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要按规定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自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果超过五年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该项目的日常监管由回龙环境监察中队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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