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发布交口县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
预警信息的通知
根据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2018〕第2号)相关规定,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吕梁市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信息的通知》和《交口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经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全县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预警。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直各相关单位于2018年1月20日0时至1月21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二级)响应措施。电视台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减排措施信息。
交口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