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法定期限 | 7.5天 | ||||||||
办理主体 | 内设股室 | 承诺期限 | 7.5天 | ||||||||
受理部门 | 交口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 咨询电话 | 0358-5422265 | ||||||||
权力编号 | 590861184—XK—0015 | 监督投诉电话 | 0358-5422265 | ||||||||
服务对象 | 法人 | 办事类型 | 承诺件 | ||||||||
受理条件 |
1、改建、拆除电影院和放映设施的申请报告书(内容包括申请人名称及相关证明材料;该设施的基本情况;拆除或改变其功能、用途的理由; 2、详细的拆除和改动方案、设计方案和相关论证材料; 3、改建或拆除电影院或放映设施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函; 4、电影院或放映设施的平面图和地理位置图; 5、改建、拆除电影院和放映设施的资金证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电影院的房屋产权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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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资料 (办理材料) |
1、改建、拆除电影院和放映设施的申请报告书(内容包括申请人名称及相关证明材料;该设施的基本情况;拆除或改变其功能、用途的理由; 2、详细的拆除和改动方案、设计方案和相关论证材料; 3、改建或拆除电影院或放映设施其主管部门的同意函; 4、电影院或放映设施的平面图和地理位置图; 5、改建、拆除电影院和放映设施的资金证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电影院的房屋产权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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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 ||||||||||
法定依据 |
【行政法规】 《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 第五十二条 【规范性文件】 《省政府关于第十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晋政发[2011]14号) 下放项目第16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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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 无收费 | ||||||||||
申请表格电子版 | 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