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公共服务清单

举办健身气功活动及设立站点许可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18-03-06 15:50 来源:交口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放大 正常 缩小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法定期限

7.5天

办理主体

内设股室

承诺期限

7.5天

受理部门

交口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咨询电话

0358-5422265

权力编号

  590861184—XK—0013 

监督投诉电话

  0358-5422265  

服务对象

法人

办事类型

承诺件

受理条件

1、申请书; 

2、活动方案(内容包括:举办者姓名、住址或名称、地址;功法名称;活动时间、地点、人数;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管理人员情况等); 

3、举办者合法的身份证明; 

4、活动场地管理者同意使用的证明; 

5、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 

需提供资料
(办理材料)

1、申请书; 

2、活动方案(内容包括:举办者姓名、住址或名称、地址;功法名称;活动时间、地点、人数;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管理人员情况等); 

3、举办者合法的身份证明; 

4、活动场地管理者同意使用的证明; 

5、社会体育指导员和管理人员的资格证明。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法定依据

【行政法规】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第336项 

【规章】 《健身气功管理办法》(2006年国家体育总局令第9号)第五条

【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68项          

【规范性文件】  《关于公布省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决定》(晋政发[2013]6号)   下放项目第39项 

收费情况
申请表格电子版  该事项无可供下载表格.docx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