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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除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以外)的印刷许可证审批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18-03-06 15:48 来源:交口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放大 正常 缩小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法定期限

7.5天

办理主体

内设股室

承诺期限

7.5天

受理部门

交口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

咨询电话

0358-5422265

权力编号

590861184—XK—0014 

监督投诉电话

  0358-5422265  

服务对象

法人

办事类型

承诺件

受理条件

1、书面申请(注明申请项目、经营地址、申请人、联系电话); 

2、《印刷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3、工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申请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资料和租赁协议; 

6、场所地址、场所平面图、场所设计图; 

7、验资报告; 

8、设施设备清单(机器设备购置发票); 

9、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需提供资料
(办理材料)

1、书面申请(注明申请项目、经营地址、申请人、联系电话); 

2、《印刷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3、工商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申请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资料和租赁协议; 

6、场所地址、场所平面图、场所设计图; 

7、验资报告; 

8、设施设备清单(机器设备购置发票); 

9、管理部门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审批——办结
法定依据

【行政法规】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 第九条 

收费情况
申请表格电子版 该事项无可供下载表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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