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交口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召开,决定王轶勇为交口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瑞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孔晓燕、赵刚、王占河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刘军,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薛文栋,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海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呼静波列席会议。赵刚主持会议。
会议决定任命王轶勇同志为交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决定王轶勇同志为交口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其他人事任免和辞职事项。张瑞春为新任命同志颁发任命书。
王轶勇表示,要永葆忠诚之心,旗帜鲜明讲政治,将政府工作置于全县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确保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在交口落地生根。要紧扣产业转型、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等重点任务,以钉钉子精神一锤接着一锤敲,全力推动县域经济迈上新台阶。要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办好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实事。要自觉接受县委统一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群众监督。要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永葆公仆政治本色,绝不辜负组织重托,绝不辜负百姓期盼,为交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全部力量。
会议要求,新任命同志要持续提高政治站位,牢记初心使命、依法履职尽责,自觉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全力落实县委各项工作部署,为交口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