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培育乡村e镇工作实施方案》(晋商建 [2022] 58号),和交口县促进“乡村e镇”电子商务发展奖励扶持办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月30日-2月3日。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书面异议材料和必要的证明。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匿名方式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单位:交口县乡村e镇云梦街83号06号办公室
对以下企业进行奖补:
企业名称 | 产业 | 金额(万元) |
交口县韦禾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食用菌 | 30 |
山西南山百事食安农牧业有限公司 | 生猪、肉制品 | 30 |
交口县建斌香菇种植专业合作社 | 食用菌 | 10 |
交口县乡村e镇培育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