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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5-09-18 21:08 来源:交口县司法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公示依据

依据《卫生健康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卫生健康行政机关应当公示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

公示内容

- 执法主体:公示县卫健局执法机构名称、执法人员姓名及执法证件编号等,明确执法主体资格。

- 执法依据:公开卫健局行政执法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如《行政处罚法》《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及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

- 执法程序:公示行政处罚的立案、调查、审查、决定、送达等程序,以及听证、复议等相关流程。

- 执法结果:定期公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执法结果信息,包括被处罚对象名称、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种类和金额等,接受社会监督。

- 救济渠道:告知当事人不服行政执法决定时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方式和期限等。

公示方式与途径

- 通过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及时发布和更新相关公示内容。

- 在交口县卫健局办公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公示栏,公示执法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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