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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口县卫健局“企业安静期”制度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5-09-18 20:59 来源:交口县司法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企业安静期”制度是卫健执法领域为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而推行的一项重要举措。该制度旨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减少行政扰民,让企业能够安心生产经营。具体内容如下:

- 安静期设置:通常每月会设定一定天数作为“企业安静期”。

  - 适用对象:一般为辖区内所有用人单位。但企业存在违法行为已经立案的,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行为不受“企业安静日”制度限制。

- 检查限制:“安静期”内,除突发事件、投诉举报、案件查处、重大活动保障、国家和省“双随机”或上级部署等特殊原因外,不得对企业进行行政执法检查。

- 备案程序:确需在“安静期”内进入用人单位现场执法检查的,应提前3个工作日向相关部门(如营商办)报备,填写《入企检查备案单》。保密性或紧急情况的入企检查,可事后3个工作日内报备并说明情况。

- 执法原则: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涉企执法检查事项清单,能合并的检查应合并进行,避免重复检查。对于能实现非现场监管的,非必要不进入企业现场检查。

- 执法规范:执法人员需两人以上并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严格按照备案内容检查,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或延长时间。不得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非必要不强制要求企业负责人陪同,不得接受企业安排的就餐或其他服务馈赠。

- 责任追究:对于未按要求进行的检查或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有乱作为、不作为甚至吃拿卡要等行为,妨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将对相关人员严肃问责,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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