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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口县文化和旅游局2026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6-03-24 15:44 来源:交口县司法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裁量权行使,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等法定监管职责,营造安全有序、健康繁荣的交口县文化市场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试行)》《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文化和旅游领域涉企行政检查裁量权适用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文化市场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理念,严格遵循合法行政、程序正当、比例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规范执法检查行为,精准运用裁量权,统筹推进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切实维护文化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我县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1.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行政检查全程合法合规,裁量权行使精准适当,杜绝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

2.压实主体责任:通过常态化检查与专项督导,推动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和合法经营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制度,消除安全隐患。

3.净化市场环境:严厉打击危害国家文化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实现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率显著下降。

4.提升执法效能:创新监管方式,应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互联网+监管”、“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平台系统,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监管执法体系。

三、检查范围与对象

本行政区域内从事文化和旅游经营活动的各类市场主体,重点包括:

1.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等;

2.文化经营单位:出版物(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经营单位,印刷复制企业,艺术品经营单位,营业性演出举办单位、演出场所经营单位等;

3.文物保护单位: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涉及文物保护的建设工程单位,文物经营单位等;

4.艺术考级机构:在本行政区域内开展艺术考级活动的各类机构;

5.其他:网络文化经营单位、旅游景区内文化经营场所等涉及文化和旅游领域的经营主体。

四、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监管

1.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是否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巡查制度、应急预案;是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并建立台账。

2.消防设施与通道:消防器材配备是否齐全有效、定期检测;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

3.用电用气安全:电气线路、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使用是否规范;燃气设施是否定期检修。

4.人员密集场所管控:是否严格执行人员流量管控要求;应急预案是否具备可操作性,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5.旅游安全:旅行社是否规范签订旅游合同、购买保险,是否存在不合理低价游等风险行为。

6.文物保护单位:消防、防盗、防雷等安全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安全巡查制度落实情况。

(二)文化市场监管

1.资质证照:是否取得相关经营许可证;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按规定悬挂;是否存在涂改、出租、出借证照等行为。

2.内容监管:是否含有危害国家利益、意识形态安全、违背公序良俗的违禁内容;歌舞娱乐场所曲库、互联网文化产品是否合规;出版物是否为非法出版物。

3.未成年人保护:是否在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或限入标志;是否严格落实身份核验制度,杜绝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禁入场所。

4.经营行为: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是否按规定建立经营台账、保存交易记录;旅游市场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强迫消费等行为。

2.“扫黄打非”:严查非法出版、印刷、发行活动;打击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恐怖等有害信息的行为。

3.广播电视与电影:是否违规播放境外节目;电影放映是否取得公映许可,是否存在走私盗版放映行为。

(三)文物保护监管

1.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是否存在违法建设、破坏文物本体及周边环境的行为;

2.文物修缮工程是否依法报批,修缮过程是否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3. 文物经营单位是否依法取得文物经营资质,经营的文物是否来源合法,是否按规定进行备案;

4. 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活动是否依法开展,相关成果是否按规定报备;

5. 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是否履行日常管护职责,是否建立健全文物安全管理制度。

(四)艺术考级机构监管

1.艺术考级机构是否依法取得考级资格,是否在批准的范围内开展考级活动;

2.考级简章是否按规定备案,考级收费是否合理合规,是否存在乱收费行为;

3.考级命题、考官资质、考级流程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行为;

4.考级证书发放是否规范,是否按规定保存考级档案;

5.是否存在擅自变更考级专业、增设考级级别或考点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检查安排

(一)检查时间

20261120261231

(二)检查方式

1.日常巡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辖区内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开展常态化巡查检查;

2.专项检查:针对春节、国庆等重要节假日,校园周边、旅游旺季等重点时段和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检查;

3.随机抽查: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开展检查;

4.重点检查:对涉意识形态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经营单位实施重点监管检查;

5.非现场检查:依托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开展在线巡查、数据监测,同时通过网络检索、远程勘验等网络巡查方式,对网络文化经营单位及各类文化经营主体线上经营行为实施监管;

6.联合检查:联合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教育与体育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监管合力。

(三)检查频次

1.同一企业年度现场检查:风险等级偏低的,原则上不超过2次;风险等级中等的,原则上不超过6次,风险等级较高的,原则上不超过12次;

2.特定领域事项或高风险主体:例如涉及意识形态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原则上不超过6次;

3.文物保护单位: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依照每半年开展检查,原则上不超过2次,确保文物保护单位实现全覆盖;

4.艺术考级机构:在考级活动开展期间至少开展1次现场检查。

六、工作要求

1.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检查文书制作与归档;落实执法公示制度,主动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

2.强化教育引导: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在检查中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引导经营单位树立诚信守法经营意识。

3.加强协作联动:建立与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4.提升执法能力: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业务培训,重点学习裁量权适用办法、安全生产监管技能等,提高执法水平。

5.严肃责任追究:对执法过程中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交口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6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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