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口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关于开展整治假劣种子化肥农药损害农民利益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整治假劣种子、化肥、农药损害农民利益问题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切实维护我县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吕梁市整治假劣种子、化肥、农药损害农民利益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聚焦种子、化肥、农药等重点农资产品,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部门协同的原则,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通过查处一批违法案件、严惩一批不法分子、销毁一批假劣产品、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切实规范我县农资市场秩序,为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提供有力支撑。同时,继续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指导农民从正规渠道科学购买农资产品,提高农民群众识假辨假意识和能力。
二、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3月)
1.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交口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整治假劣种子、化肥、农药损害农民利益问题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
2.制定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详细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并报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3.召开动员会议:组织召开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全面部署我县专项行动工作,确保各乡镇、相关部门和企业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4月—10月)
1.春播关键时段(4月-5月)
开展市场专项检查:对全县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经营门店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资质、进货渠道、产品质量、标签标识等内容,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制售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方式,向农民群众普及农资识假辨假知识,指导农民科学选购农资产品,提高农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2.“三夏”关键时段(6月-7月)
加大检查力度:针对“三夏”期间农资使用量大的特点,进一步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督检查,重点打击销售禁限用农药、假冒伪劣化肥等违法行为,确保农资产品质量安全。
开展质量抽检:对市场上的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产品进行抽样检测,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对不合格产品依法进行查处,并追查其生产源头和销售流向。
3.秋冬种关键时段(8月-10月)
开展秋季专项整治:对秋季农资市场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种子、化肥等农资产品的生产经营情况,严厉打击套牌侵权、未审先推、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确保秋季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总结经验教训:对前两个阶段的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巩固整治成果。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11月—12月)
1.全面总结工作成效: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梳理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政策建议,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上报吕梁市农业农村局。
2.完善长效机制: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农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防止问题反弹。
3.表彰先进典型:对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方法举措
(一)整治重点
1.重点区域
产业园区和销售集散地:重点打击农资门店的不规范经营行为,整治无证生产经营主体,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农资展销会的巡查监管,严厉打击假劣农资游商游贩坑农害农行为。
粮食、菜篮子产品主产区和监督抽查、群众举报问题多发区:严格落实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制度,依法查处生产销售禁用农药违法案件,确保农资质量安全可靠。对近年来在国家和省级抽查中暴露出问题较多、新闻媒体曝光较多、投诉举报较多的地区开展重点整治,遏制假劣农资高发多发态势。
2.重点品种
种子:以玉米、大豆、马铃薯等作物为重点,春季、秋冬季开展市场专项检查,核查生产经营主体资质及备案情况,严查套牌侵权、未审先推、无证经营等行为,同步检查种子标签规范性及二维码溯源信息,重点排查“白皮袋”种子及网络违法销售问题。执行《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GB/T3543),重点检测净度、水分、发芽率、品种真实性及转基因成分,对转基因玉米、大豆开展性状纯度检测,抽检样品数量不低于上年。
农药:强化市场行政检查,对经营门店及网络平台严查禁限用农药违规销售、隐性添加及包装标签不规范问题,重点打击以委托加工名义借证套牌、捆绑销售等行为。
化肥:全面摸排登记备案企业,重点查处应备案未备案、虚假备案行为,结合“忽悠团”活动线索强化巡查,打击假冒伪造登记证、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问题。对有机肥料、水溶肥料等开展监督抽查,专项抽查财政项目用肥,重点核查投诉举报线索涉及产品,检测养分含量及重金属指标。
(二)工作任务
1.严查严打“农资忽悠团”
针对“农资忽悠团”流窜作案、假劣种子跨区流通等问题,指导乡镇农村对农资展销活动加强管理,及时掌握主体信息、产品信息等。
大范围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压缩不法分子活动空间,坚决铲除“农资忽悠团”滋生土壤。
2.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依法严格执行农资产品和生产经营许可的有关条件、程序和标准,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动态了解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质状况、生产经营行为。
对于无证生产经营“黑窝点”、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坚决依法重拳打击,确保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保障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加大抽检力度,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加强检测结果通报和共享,依法处理不合格产品和违规企业,提高执法效能。
3.查处农资违法犯罪案件
强化全链条办案意识,深入追查问题线索,对监督抽查、日常巡查、媒体曝光、群众投诉等发现的问题产品,要上挖源头、下追流向,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积极推动日常监管与执法办案有效衔接,扩大案件线索来源,对农资违法行为及时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加强农资案件查办,强化串并案件,全面调查取证,集中侦破一批农资大要案件,必要时挂牌督办;及时公布一批农资打假典型案例,对不法分子加强震慑。
4.开展农资领域普法宣传
举办全县放心农资下乡活动,落实常态化普法宣传。深入田间地头农业生产一线宣传,抓住赶集、庙会等农村生活场景,向农民群众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普及农资识假辨假知识,认清假劣农资的危害。
(三)公开收集线索
设立并公开“假劣种子、农药、化肥”线索的举报热线、邮箱等,接到相关举报线索详细记录、及时处理、做好台账登记。
四、组织领导
成立交口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整治假劣种子、化肥、农药损害农民利益问题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李长宏
副组长:王宁
成员:周建峰、王敬泽、李皓、李霞、雷佳佳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信息汇总、督促检查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瑞杰兼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
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到人。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加强协作配合
要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
(四)严格工作纪律
要严格工作纪律,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
(五)注重宣传引导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此次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工作重点和取得的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交口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