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分级分类监管要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防范安全风险,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一、检查目标
1.坚守安全底线,聚焦消防、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危险物品区域与员工宿舍安全距离等核心事项,排查整改安全隐患,筑牢企业安全生产防线。
2.落实分级分类监管,精准区分企业风险等级,合理配置检查资源,避免重复检查、过度执法,提升监管效能。
3.强化联合执法效能,加强与相关站所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助力企业规范运营,营造安全、稳定、公平的营商环境。
二、检查主体与范围
(一)检查主体
水头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牵头,联合镇安监站、消防工作所、市场监管所等相关站所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共同开展检查工作。
(二)检查范围
辖区内2家石料厂(兴国石料厂、磊恒石料厂)
辖区内4家加油站(交通加油站、胜利加油站、中石化城关一站、中石化城关二站)
辖区内若干商铺(按风险等级分级排查,重点聚焦存在安全隐患的商铺)
(三)核心检查事项
1.消防设施配置与维护:消防器材是否齐全有效、摆放是否规范,消防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动火作业是否符合规范。
2.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是否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培训记录是否完整,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应急处置流程。
3.危险物品区域管理:危险物品区域与员工宿舍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法定要求,防护设施是否到位。
4.其他安全事项: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情况等。
三、分级分类监管标准
结合企业行业特点、安全风险等级、过往检查及整改情况,将辖区涉企主体分为三类,实施差异化检查:
(一)重点监管类
范围:2家石料厂、4家加油站(行业风险高,涉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
检查频次:每季度至少1次联合检查,上半年、下半年各开展1次全面深度检查,全年累计不少于4次。
检查重点:全面排查消防、危险物品管理、安全培训等核心隐患,重点核查整改落实情况,强化日常监管力度。
(二)一般监管类
范围:安全风险较低、运营规范的商铺
检查频次:每半年至少1次联合检查,全年累计不少于2次。
检查重点:聚焦消防设施、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等基础事项,随机抽查部分商铺,及时发现并整改轻微隐患。
(三)动态监管类
范围:存在轻微安全隐患、整改后需跟踪的企业及商铺
检查频次:根据隐患整改情况动态调整,隐患未整改到位前,每月至少1次跟踪检查;整改到位后,纳入一般监管类。
检查重点:针对性核查隐患整改进度,确保问题闭环管理。
四、联合检查流程
1.提前告知:除突发安全隐患排查外,检查前3个工作日向企业送达《涉企行政检查通知书》,明确检查时间、事项、人员及配合要求,避免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2.联合检查:联合检查组人员共同到场,分工协作,分别负责消防、安全培训、危险物品管理等事项检查,同步记录检查情况,确保检查全面、精准。
3.隐患反馈:检查结束后,现场向企业反馈检查结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内容、时限及验收标准。
4.整改跟踪: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安排专人跟踪整改进度,整改期限届满后,及时组织复查,对整改到位的予以销号;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5.档案归档:每次检查结束后,及时整理检查记录、整改通知书、复查报告等资料,归档留存,做到“一企一档”,便于后续监管。
水头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