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许可情况;
2.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情况;
3.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情况;
4.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警示标志的情况。以及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5.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6.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情况;
7.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8.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9.依法应当采取的其他现场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