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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落实劳动用工管理的实施方案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18-05-16 00:0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各用人单位:

  根据《山西省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农民工工资无欠薪市县创建活动实施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8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项目劳动用工管理的通知》(吕农工办字〔2018〕1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建设工程项目落实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专项整治活动,以建筑市政、交通运输、煤炭、水利、电力等领域建设工程项目为重点,以劳资专管员、网格监察员为依托,以项目培训、巡查检查、考核验证为抓手,对建设工程项目劳动用工实现全方位、深层次监管,确保劳动用工管理所涉实名制管理(劳动计酬手册、考勤制度、实名制台账等)、劳动合同签订、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分账拨付、银行代发)、按月支付工资规定、缴存工资保证金、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设立维权公示牌等制度全面落实,将欠薪风险消除在萌芽,化解在工地,实现农民工工资无拖欠。

  一、 工作安排

  (一) 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5月2日—5月15日,我局将组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和各乡镇劳保所对所辖区域内所有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再排查再摸底,确保底数清楚,台账完备。按照“人盯人、人盯项目”的要求,明确项目劳动用工负责人、劳资专管员、各级网格监察员,将项目与相关责任人一一对应。

  (二)组织培训,明确责任。

  5月15日—6月15日,我局将组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和各乡镇劳保所对本辖区内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劳资专管员、网格监察员进行培训,对劳动用工管理所涉实名制管理(劳动计酬手册、考勤制度、实名制台账等)、劳动合同签订、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分账拨付、银行代发)、按月支付工资规定、缴存工资保证金、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设立维权公示牌等制度以及失信惩戒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进行培训。明确工作责任,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各负其职,严格按照要求落实;项目负责人、劳资专管员负责用工管理各项制度的具体操作,配合劳动用工的检查、信息报送,解决本项目拖欠工资问题;县、乡二级劳动监察网格责任人负责网格内项目用工的监管。各网格责任人要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劳动用工责任书,强化责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对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三)层层落实,加强督查。

  6月16日—9月30日,展开对各项目进行全面巡查、联合执法检查、专项督查和跟踪落实检查。全面巡查检查,网格监察员对项目落实劳动用工制度情况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依法下达整改,不履行整改的,依法进行处罚;联合执法检查,我局将联合住建、交通、水利、煤炭、发改等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巡查阶段发现问题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严格查处,对严重违法的,按规定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依法提请县政府责令停业整顿;跟踪落实检查,网格监察员对巡查检查、联合检查、专项督查中发现存在用工风险的企业,要全过程跟踪落实,对落实不到位的项目进行再抽查再检查,对劳动用工违法严重或责令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依法进行社会公布,推送至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并作为对企业诚信等级评价的依据,确保工程项目劳动用工管理各项制度全面落实。

  二、 工作要求

  (一)注重过程记录,做好核验准备。

  我局网格监察员在执行中要注意留存信息,依法依规,注重执法留痕,对各项目的执法检查、整改落实要有相应的文书记录,做好接受实地核验的准备。

  (二)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依法进行惩戒。

  强化企业用工风险防范意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处罚,并记入诚信档案,向社会进行公布,情节严重的,应按规定提请政府责令停业整顿,因管理不善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依法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联合惩戒。

  (三)突出管理责任,严格追责问责。

  建设工程项目落实劳动用工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项目劳动用工负责人、劳资专管员、网格责任人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突出责任落实。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项目劳动用工负责人、劳资专管员进行约谈,约谈后仍不改正的,取消其管理资格,建议企业降低工资待遇;对网格监察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网格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不改正的将进行全市通报并上报省厅,因履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责问责。

  交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