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山西省贫困退出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县级申请、市级初审、省级行业部门和省委督导组评价、第三方实地评估检查和社会公示,离石等9个县(区)均达到贫困县退出的相关指标,符合贫困县退出标准。经研究,批准离石区、交口县、交城县、沁县、蒲县、古县、浮山县、垣曲县、万荣县退出贫困县。
特此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1日
使用大于1366*768分辨率/IE10.0或以上浏览器可以体验最佳浏览效果!
ICP备案编号:晋ICP备11003469号 网站标识码:1411300001 版权所有:中国·交口县人民政府网晋公网安备 14113002000005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