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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口县:兜底扶贫 不落一人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18-10-09 00:00

  2018年,交口县紧紧围绕省、市、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紧盯目标任务,突出重点、分类施救、精准扶贫,着力推进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两项政策有效衔接,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职能。

  一、健康脱贫行动扎实开展

  1.按照“三保险、三救助”实行医疗救助和特殊帮扶制度交口县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做为重点救助对象,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切实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实行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兜底救助制度,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在落实医疗保障帮扶实施方案报销政策后,对个人自付费用占比超过10%以上部分在政策范围内同民政医疗救助兜底,全面落实救助政策。

  2.医疗救助情况。2018年,截止目前,共发放城乡医疗救助340人974029元,其中发放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救助资金258人次609674元。

  3.大病关怀救助情况。按照“三保险、三救助”大病关怀政策:属省定24类重特大疾病晚期患者,给予每人一次5000元大病关怀救助。对于2018年属省定24类重特大疾病晚期建档立卡贫困户正在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摸底核实后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一次5000元的大病关怀救助。上半年,主动发现4例患者实施了大病关怀救助,救助金额2万元。

  4.民政“一站式”医疗救助平台建设情况,交口县域内民政“一站式”医疗救助系统的平台建设。通过与山西智杰软件工程有限公司多次对接,做好县域内住院患者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结算信息系统的启动工作。目前,在县域内住院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低保户、特困供养对象已全部进入“一站式”民政医疗救助系统,县、乡民政“一站式”医疗救助系统已全面启动且正常运行,有效解决了贫困人口垫资压力和费用负担,有效解决了贫困人口多部门跑腿、报销救助周期过长的问题,贫困人口医疗救助高效、便捷,切实提升了就诊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社会兜底脱贫行动压实推进

  统筹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政策,确保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户应保尽保,特别是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贫困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与扶贫办对接,积极核实低保、五保与扶贫信息,确保信息一致、信息精准、有效共享,做好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数据的互通、共享工作。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切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按照吕民发〔2018〕38号,从2018年1月起提高全县城乡居民的低保保障标准,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3744元,由275元/月提高至312元/月;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5040元,由390元/月提高至420元/月。进一步提高全县特困供养对象保障水平,会同县医院、乡镇、村委共同对特困供养对象生活自理能力进行了评估,从2018年1月1日起落实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标准:城市每人每年6600元、农村每人每年5000元;照料护理标准:分散供养对象每人每年全自理720元、半自理1440元、全护理2160元,集中供养对象每人每年全自理2100元、半自理5100元、全护理10200元,积极落实特困供养政策;修订临时救助实施办法,按照省、市要求提高临时救助标准,年救助标准由1000元提高至个人救助不超过5000元、家庭救助不超过1万元。按照吕政发﹝2016﹞5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大病关怀实施方案,做好医疗救助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全面落实脱贫攻坚各项任务,把脱贫攻坚作为主业、主责来抓,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按照脱贫攻坚民政惠民政策清单,全面落实特困供养审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救助审批、城乡医疗救助审批、城乡临时救助审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高龄与失能老年人生活补贴、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审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供养政策等九项政策,做好贫困户脱贫帮扶工作,确保完成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