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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口县人民政府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16-03-08 00:00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要求,由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报告内容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概述、主动公开情况、重点信息公开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开支及收费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8部分。

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可以从交口县人民政府网站(www.jiaokou.gov.cn)上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358-5422520 传真:0358-5427520 邮编:032400 地址:交口县龙泉街16号)。

  一、概述

  2015年,交口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山西省和吕梁市《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工作机制,扩大了公开范围,积极建设和创新公开渠道,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在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提高政府机关公信力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数量。2015年,全县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070条。其中,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030条,通过其他渠道和方式公开40条。其中机构职能类3条,占比0.09%,政策法规类7条,占比0.2%,工作动态124条,占比4%,决策2条,占比0.07%,行政职权类2934条,占比95.5%。

(二)主动公开内容。包括管理规范和发展规划、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业务事项、政府机构和人事、重大决策草案,行政审批事项“两清单”、规范性文件等方面的内容。

(三)公开形式。政府网站,政务信息公示栏,现场咨询会,听证会,县电视台,县广播电台,公共查阅点(县档案局),县人大常委会。

    三、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我县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完成情况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一是县直38个涉及行政权力的单位已全部按照相关要求梳理了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绘制了行政权力流程图和风险防控图,编制了行政权力实施表,内容涉及行政权力的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资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注意事项等。二是按照《交口县推行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各相关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已联审通过,并在交口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专版公示。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一是财政预决算方面。县人代会召开之后20个法定工作日内,及时向社会公开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内容。同时,对所有经批准的预算、决算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及报表,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举借债务情况及“三公”等重要事项作了说明。具体情况为: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于2015年6月26日经县九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2015年7月10日批复到各预算单位,于7月22---23日全面公开。134个单位公开了2015年预算,公开率100%,其中:政府预算单位1个,部门预算单位133个。136个单位公开了2014年决算,公开率100%,其中:政府决算单位1个,部门决算单位135个。二是政府采购方面。今年我县所有政府采购事项都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信息。截止目前,共发布政府采购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67次,采购合同6次,投诉处理结果0次。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不断健全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制度,向社会公布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以及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退出情况等信息。二是在征地工作中,充分尊重农民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对征地补偿实行听证、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土地征收两公告一登记制度。三是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认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严格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公开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全年共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1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方案各1次。

4、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一是统一规范,全面实施。确定需要公开项目的范围,细化项目信息和信息的收集、公布、管理和使用办法,加强行业监督,做到条块结合。二是突出重点,循序渐进。重点公布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建设的工程项目的批准和实施等情况。

5、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卫生计生部门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公开载体,对涉及卫生、计生便民惠民举措、民生工程、重大疾病免费救治、医改政策落实、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收费项目、药品价格等及时公开。二是人社部门依托相关信息平台及时公开了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信息。三是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医疗救助、孤儿生活保障、临时救助、急难救助等办理程序。

6、推进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我县没有市属国有企业,县属国有企业处于破产、倒闭、资产灭失状况中。

7、推进环保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发布县城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在县电视台发布每日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级别和空气污染综合指数。二是及时公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按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在县环保局政务网站全面公开建设项目环评、竣工环保验收受理、审查、审批的全过程信息和审查批文。在县审批大厅环保窗口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报告全本。今年以来共对24个建设项目环评、2个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相关信息进行了公示。三是加大关系民生的环境问题信息公开力度。定期向社会公开重点环境案件和处理情况,对9户企业的行政处罚决定进行了公开。按季度在环保部网站公开国控企业排污费征收情况。在市环保局政务网站公开我县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和企业自行监测结果。

8、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公开全国、全省、全市范围内的质量公告、查处问题产品情况等,时刻关注监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及苗头性问题。二是及时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成果。根据食品药械监管工作进展,先后设立“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食药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等多个专题专栏,及时公布整顿规范行动最新进展和取得成果。截止目前,共公示案件办理情况24件。

9、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一是建立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以及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方便企业和公众选择。二是充分利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公开力度,全县范围内的企业信息全部公示。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没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县政府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75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9人次,电话咨询56人次。县长信箱共收到群众来信7封,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全部进行了转办和回复,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电话告知,处结率100%,其中县政府领导同志阅批3封。咨询范围主要涉及民生领域,惠农政策,城市建设等方面。

  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收到被依法纠错行政诉讼案件1件,没有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5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发生开支及收取费用行为。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及经费保障的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的形式不够丰富,主要是通过门户网站进行公开,运用新兴媒体公开信息工作还需要加强;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2016年,我县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改进不足。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重点加强信息公开专兼职队伍建设,优化发布流程,增强发布时效;二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按照有利于群众获取信息的原则,优化网站结构,补充完善信息内容;三是积极运用好新媒体,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灵活、更亲民、更便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