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交组干字〔2018〕29号文件精神,经9月19日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免去:
张俊川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丁新荣同志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交口县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