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政发〔2016〕70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振武等同志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交组干字〔2016〕63号文件精神,经2016年11月28日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刘振武同志任县供热公司经理。
免去:
赵林旺同志县供热公司经理职务。
特此通知。
交口县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8日
交政发〔2016〕70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刘振武等同志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交组干字〔2016〕63号文件精神,经2016年11月28日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刘振武同志任县供热公司经理。
免去:
赵林旺同志县供热公司经理职务。
特此通知。
交口县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