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政发〔2016〕29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万有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交组干字〔2016〕31号文件精神,经2016年7月1日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万有同志任县一中校长;
郭亮平同志任县一中副校长。
特此通知。
交口县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日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日印发
交政发〔2016〕29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万有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交组干字〔2016〕31号文件精神,经2016年7月1日县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万有同志任县一中校长;
郭亮平同志任县一中副校长。
特此通知。
交口县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日
抄送:县委,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