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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煤矿发生较大事故 当地重点煤企要及时增援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0-11-27 00:00

  11月25日,《山西省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开始实施。《预案》要求,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后,事发煤矿所在地的省属国有重点煤炭企业要及时增援。

  煤矿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事故四个等级。我省要求,煤矿事故发生后,企业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响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采取有效应急救援措施,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

  根据煤矿事故情况及发展态势,市、县政府及应急部门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赶到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后,事发煤矿所在行政区域内的省属国有重点煤炭集团公司要迅速组织救援力量和组建专家组进行增援,省内大口径深孔钻探队伍视情况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事故善后处置由事发地政府负责组织,包括受害及受影响人员妥善安置、慰问、后续医疗救治、赔(补)偿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何宝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