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要求,为保证全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正常运行,结合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具有长期性、反复性等特点。特别是面对自然灾害、特殊干旱、地质灾害等特殊情况时,为保证农村居民饮水长期稳定正常,特制定本应急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指导全镇农村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农村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保障农村居民在自然灾害、特殊干旱季节、地质灾害等特殊情况下的正常饮水,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应急小组
组 长:刘俊峰(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巧珍(党委副书记)
李丑生(水利服务中心主任)
组 员:韩步青(枣林村委主任)
武元盛(南洼山村委主任)
冯占武(候家渠村委主任)
孙海峰(官桑园村委主任)
成鹏宇(双池村委主任)
李云东(讲理村委主任)
赵清云(西罗村委主任)
翟建国(李家坡村委主任)
李牛锁(蔡家沟村委主任)
葛方毅(长史庄村委主任)
李志武(石口村委主任)
宋海平(梁家沟村委主任)
李保荣(店则沟村委主任)
梁晋明(蟠龙庄村委主任)
冯 伟(神堂底村委主任)
李双岐(西庄村委主任)
职责分工:
组长职责:全面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方案的实施,及时了解掌握农村饮水重大安全事件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特殊情况下全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指挥、沟通、协调等工作。
副组长职责:拟定本镇、村饮水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及实施方案和组织体系,掌握本镇饮水安全信息,及时向镇政府报告突发事件情况,协助组长指挥、协调本镇饮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组员职责:各村主任负责本村农村饮水安全应急方案的制定、实施,负责在特殊情况下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的汇总、上报。
三、具体措施
各镇村委要以小组成立抗旱应急服务队,在特殊干旱季节定时巡查水源水量、供水设施、管网等运行情况,严厉禁止村民因私自浇地灌溉影响供水的情况发生。因饮水工程大修、自然灾害、特殊干旱季节、地质灾害等情况发生,导致整村整片无法正常供水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在保障常住居民人均20升/天的基础上采取定时、定量供水,保障村民基本用水。
2、因供水工程检修导致无法正常供水的,各村要在停水24小时前通知村民,超过24小时依然无法供水的应采取搭建临时管路、启动自备井等方式保障村民临时性供水。
3、因特殊干旱年份、枯水季节导致以小泉小水、大口井、旱井为饮水水源的村民无法正常供水时,在村委申请、乡镇上报的基础上申请县水利局拨付抗旱应急资金,由镇水利服务中心组织派发的抗旱应拉水车辆进行应急拉水,保障人民群众基本饮水安全。
4、因水源大面积污染等特殊情况发生时,运行管理单位应立即停止供水,并立即上报镇水利服务中心和县水利局。由镇水利服务中心组织抗旱应拉水车辆进行应急拉水。同时立即组织力量寻找污染原因并及时上报污染情况,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并立即处理。
5、本应急方案必须是在因自然灾害、地质灾害、特殊干旱季节等特殊条件下导致农村饮水工程无法正常供水时使用。各村应根据本应急方案结合本村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保障村民在特殊情况的饮水安全。
双池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