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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介绍城市轨道交通、出租汽车相关政策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18-05-25 00:00

  5月24日(周四)上午10时,交通运输部举行5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城市轨道交通相关政策和出租汽车相关政策的内容。

 

  5月24日(周四)上午10时,交通运输部举行5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城市轨道交通相关政策和出租汽车相关政策的内容。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5月24日(周四)上午10时,交通运输部举行5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城市轨道交通相关政策和出租汽车相关政策的内容。图为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发表讲话。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 吴春耕】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交通运输部2018年5月份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今天向大家通报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关于《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的相关情况;二是关于《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相关内容。

  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了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绣春女士参加今天的发布会,并和我一起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下面,请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绣春女士介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和《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相关情况。

 

  5月24日(周四)上午10时,交通运输部举行5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城市轨道交通相关政策和出租汽车相关政策的内容。图为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绣春。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 王绣春】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媒体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向大家介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的相关情况。城市轨道交通是大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骨干,是便民惠民的重大民生工程,其运营安全与服务水平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以及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新开通运营的城市增多、运营规模快速增长、客运量不断攀升,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保障难度越来越大,乘客的服务需求和期望也越来越高,这些都对提升行业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国办发〔2018〕13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要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制修订城市轨道交通法规规章。为贯彻落实《意见》要求,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和需要,更好履行指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职责,我们研究制定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在5月21号以2018年第8号部令发布,将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规定》立足于我部指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职责,遵循"以人民为中心、安全可靠、便捷高效、经济舒适"的原则,明确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和运营服务方面的要求和措施。

  一是夯实行业管理基础。树立"规划建设为运营、运营服务为乘客"的理念,落实《意见》关于"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设置运营服务专篇"的要求,从车站设施、设备兼容性、线网衔接等方面,细化了运营服务专篇的内容,理顺运营与前期规划的衔接。建立城市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正式运营前以及运营期间的安全评估制度。明确从业人员管理、设施设备准入与运行维护管理、风险隐患管控治理等相关要求。

  二是提升运营服务能力。立足于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高质量出行需求,建立运营服务质量承诺制度,规定运营单位要向社会公布运营服务质量承诺,行业管理部门要定期对运营单位服务质量进行监督考评,并向社会公布结果,要建立投诉受理制度,监督运营单位不断改进提升服务水平。

  三是强化安全支持保障。明确了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范围内作业时的有关程序要求,要求作业单位要制定安全防护方案,并对作业影响区域进行动态监测。明确保护区作业巡查有关要求,对地面、高架线路沿线建(构)筑物等妨碍瞭望和侵界情况的处置进行了规定,加强城市轨道交通线路保护。规定了危害城市轨道交通设施设备运行、影响运营安全的禁止性行为。

  四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求运营单位健全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应急预案体系。对运营单位的应急物资、应急救援装备和队伍、应急值守和报告等提出明确要求。明确运营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要求,建立运营安全重大故障和事故的报送制度,不断提高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水平。

  下一步,我部将做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积极指导各地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完善措施,加快推进《规定》的落地实施,更好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可靠、便捷、舒适、经济的城市轨道交通出行服务。

  接下来,我再向大家介绍一下《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的相关内容。

  近期,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再次成为热门话题。一方面,美团、携程、高德等各类市场主体纷纷进入,市场呈现出蓬勃发展的景象;另一方面,也出现了过度补贴竞争、非法营运等市场乱象,特别是郑州滴滴顺风车案引发了社会关于网约车安全问题的广泛讨论。

  交通运输部一直密切关注着巡游和网约出租车的市场状况。针对近期出现的各种各样问题,我们通过交通运输部官方微信和中国交通报连续发表了《包容审慎监管不是放任不管》《交通运输新业态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交通运输企业切莫"店大欺客"》等9篇系列评论文章,我们鼓励并推动行业创新发展的态度是一贯的,但维护市场公平、规范行业发展的立场也是明确和坚定的。为坚守行业安全底线,维护乘客合法权益,我们也一直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大家可能关注到的像5月11号我部对外发布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出租汽车行业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也是想通过建立出租汽车行业黑名单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中各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

  5月14日,我们也修订发布了《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这个办法将于6月1号起施行,这次新修订的这个办法主要调整完善了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顶层设计不相适应的内容,满足网约车与巡游车两个业态不同管理需要,完善事中事后的监管机制,以及推动出租汽车行业提高服务质量,全面提升出租汽车行业的服务水平。修订后的办法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调整了适用范围,明确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包括对巡游车和网约车两种业态的企业和驾驶员的考核。部、省及市(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开展相关考核工作。

  二是明确"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办法》对出租汽车企业根据考核分数设定了6个等级,对驾驶员根据考核分数设定了4个等级。对企业实行基准分为1000分的计分制,另外设置100分作为加分分值;对驾驶员实行基准分为20分的计分制,另外设置10分作为加分分值。

  对巡游车企业从企业管理、安全运营、运营服务、社会责任和加分项目等5类共19个项目设计了相应的考核指标;对网约车平台公司从企业管理、信息数据、安全运营、运营服务、社会责任和加分项目等6类共19个项目设计相应的考核指标。对驾驶员遵守法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运营服务等方面实施考核。

  三是规定"出租汽车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的内容和程序,要求出租汽车企业每年2月28日前申请上一年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并报送有关档案材料,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根据12328、12345热线电话等多种途径收集的企业服务质量信誉信息,对出租汽车企业报送的材料进行核实,根据评定等级情况进行初评及核定。初评结果经过公示后,对企业服务质量信誉等级进行评定。

  四是规定"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的内容和程序,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驾驶员考核周期内综合得分情况评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并提供查询服务。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得分低于3分的,按要求接受培训。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出租汽车企业要分别建立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档案。

  五是明确"奖惩措施",坚持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与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挂钩,将企业所属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AA级以上超过85%,作为评选AAA级及以上企业的必要条件;对近三年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等级连续被评为AAA级及以上的巡游车企业,在新增或延续经营时可优先考虑。

  与之前的办法相比,这次修订重点调整了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将网约车新业态纳入考核。本次修订明确无论网约车还是巡游车,均须要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在有关指标设置上,既考虑了网约车和巡游车的共性要求,又根据网约车独有的经营服务特征,量身定制设置了数据接入、运营服务信息公开等指标。

  二是优化考核分值分布。《办法》对出租汽车企业和驾驶员考核分值的分布设定进行了调整,加大了对为乘客提供运营服务等事项的考核分值,鼓励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导驾驶员主动提高服务质量。

  三是细化出租汽车企业考核等级。修订后的《办法》对出租汽车企业考核在原有的B级、A、AA、AAA级等4个等级基础上,增加了AAAA、AAAAA两个等级,细化了管理的层级,希望能够树立先进典型,推动行业形成正向良性发展的竞争氛围。《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部令和新修订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全文都可以在交通运输部的官网查询到,我要通报的情况就是这些,谢谢。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 吴春耕】

  谢谢王绣春副司长。

  我补充一下,4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我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过,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中,无论新老进入者,依法合规经营都是前提,任何企业都不能触及扰乱市场秩序、维护乘客安全和合法权益的底线。刚才王司长在发布中也介绍到,前一段时间交通运输部连续发了9篇文章发声表观点,近一段时间我们在抓紧制定出台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发文提要求,下一阶段我们将采取一系列的监管措施发力整治。在此,我也再次呼吁,希望大家给予积极配合,共同探索建立政府、企业、从业人员、乘客及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多方协同治理机制,特别是强化行业信用体系,规范网约车行业健康发展,不断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

  下面我再向大家通报一条信息:

  由交通运输部主办,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等单位承办的“第十四届国际交通技术与设备展览会(China Transpo 2018)”将于2018年5月28-30日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新馆)举行,展会以“科技引领、创新驱动,奋力推进交通强国建设”为主题,以改革开放40年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交通运输发展成就为主线,集中展示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等领域的最新发展成果和技术与装备,包括近年来广受社会关注的自动驾驶、无人机、新能源、智能遥控、分拣机器人以及大数据、虚拟现实等相关技术与产品。共有来自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600家企事业单位参展,展览面积约7万平方米。

  展会同期,还将组织召开智慧出行专题报告会暨2018中国智能交通产业技术创新论坛、城市交通零排放出行国际论坛、平安交通创新交流研讨会、中国交通运输科技创新与技术转移高峰论坛、客车技术发展论坛、道路交通安全论坛等多场国内外技术交流和学术研讨活动。展会现场还将有十余场企业现场新品发布、技术推介会。欢迎各位媒体记者朋友参会报道。

  今天要通报的情况就是这些。现在进入答问环节,请提问时通报一下所在的媒体。

 

  5月24日(周四)上午10时,交通运输部举行5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城市轨道交通相关政策和出租汽车相关政策的内容。图为中国日报记者提问。

  【中国日报记者提问】

  谢谢主持人,我是中国日报的记者。日前,国务院常务会对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物流成本作出部署,明确了多项具体措施。请问交通运输部在落实国常会降低物流成本方面有何工作计划?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 吴春耕】

  谢谢您的提问。5月16日,国常会对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物流成本作出部署,明确提出了推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今年底前实现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等多项举措。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立即召开部务会,认真学习传达,部署贯彻落实相关措施。

  今年以来,交通运输部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深化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1-4月实现降低物流成本约262亿元,物流降本增效取得积极进展。这降低的262亿元中,就包括落实货运车辆年检、年审合并和取消营业性货运车辆二级维护强制检测等工作,降低物流成本的60亿元。

  对于5月16日国常会上做出的部署,有些工作是交通运输部牵头的,有些是联合开展或者由其他相关部门牵头的。交通运输部逐项进行了研究部署,提出具体工作方案和措施,确保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我就其中几项工作做一下简要介绍。

  关于推动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工作,主要是利用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等新的信息技术,替代人工收费的方式,进一步提高车辆通行效率,达到降低物流成本的目的。由于我国公路建设和管理实行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地高速公路的收费政策、收费系统和清分结算系统建设,都是基于这一体制而设计的。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在一定程度上,是对高速公路收费管理体制机制的重构,需要做大量的基础性准备工作,特别是在车辆和通行路径识别、收费系统运算处理能力、收费系统网络安全保护、跨省服务协调机制等方面,都需要按照新的要求进行调整或强化。目前,我部已经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积极推动落实工作。下一步,我部还将组织有关科研单位,加强技术攻关,深入研究论证技术方案和配套政策制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加强联网收费及相关系统升级改造,包括研究一些相关的新技术和一些新的工作机制,来提高工作效率,修订完善相关政策制度,选择条件较好的地区开展试点,在总结经验、完善制度的基础上进行推广。

  关于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工作,交通运输部已经形成了货运车辆排放检验一并纳入货运车辆综检与安检合并的工作初步建议,目前正在会同公安、环保等部门,积极推进“三检合一”实施工作。下一步,我部将进一步深入开展相关政策研究和制定工作,确保完成国常会议部署要求,年底前实现“三检合一”,切实降低道路货运经营者经营成本、增进广大货车车主获得感。

  关于货车加装尾板工作,我部正在加快制定货车加装尾板相关标准,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在用货车加装尾板管理。一是制定实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车用起重尾板加装与使用技术要求》,对在用货车加装起重尾板的技术要求、使用要求以及检验要求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规范。二是积极配合公安等部门,进一步完善在用货车加装起重尾板的车辆检测检验、注册登记变更等方面的标准规范,为在用货车加装起重尾板提供便利。三是进一步规范货车起重尾板的日常使用,保障货车加装起重尾板后的安全生产。

  关于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工作,我部正在与司法部积极协调,加快有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在相关工作程序履行完毕后,即可加快推进此项改革举措的落地实施。

  其他的工作,我部也在积极推动中,最新的进展情况将积极地向大家通报。

  【新华网记者提问】

  你好,新华网记者提问,目前,广东、河南、山东等部分省份正在推广高速公路“无感支付”技术,方便了车辆快速通行。请问“无感支付”技术是否会对ETC形成冲击?关于“无感支付”技术,交通运输部是否有全国推广计划?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 吴春耕】

  目前,山东、河南和广东等省份试点开通了微信、支付宝、银联“云闪付”等手机支付服务。这个对于高速公路联网收费ETC系统是一个有利的补充,对我们适应个性化的用户需求也是一个探索,我们持积极鼓励的态度,这些尝试丰富了收费方式,顺应了不同用户的支付习惯,提升了公路服务便利化水平,也为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收费公路运营深度融合和创新发展进行了积极探索。但这些支付方式,目前多数还处在小规模测试阶段,有待进一步的完善提升。

  下一步,我部将坚持“开放包容、兼收并蓄”的原则,指导各地进一步提升和完善ETC服务,同时积极探索高速公路收费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模式和路径,密切跟踪高速行驶状态下车辆识别、手机移动支付等新技术研发、试点和应用,不断提升公路服务水平和车辆运行效率。最终提高高速公路的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也为我们正在推进的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创造积极条件。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提问】

  谢谢发言人,我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刚才您介绍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的相关事宜,目前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建设取得了哪些成就?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 王绣春】

  谢谢你的提问,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下,在地方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各级交通运输、发展改革、住建、公安等部门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等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

  在行业规模方面。截至到2017年底,全国共有34个城市开通运营了城市轨道交通,投入运营的线路有155条,运营总里程达4642公里,形成了以地铁、轻轨为主体,其他制式为补充的多元化发展格局。同时,目前还有43个城市的轨道交通建设规划获得批复,预计十三五末,全国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里程将超过6000公里。

  在运营服务方面。2017年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完成客运量183亿人次,北京、上海、广州城市轨道交通的客运量占城市公共交通客运量的比重都超过了50%,城市轨道交通的骨干作用日益凸显,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主要城市的列车正点率、运行图兑现率、发车间隔等运营关键指标也都提升国际先进水平。

  在技术装备方面。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称量整车国产化率不断提升,以中国中车为代表的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制造企业,已经具备轨道交通产品的自主研发、设计和制造能力,信号、自动售检票、车辆牵引传动、列车制动等 核心系统,已经能够与国际同行同台竞争。

  在企业走出去方面。经过快速发展,我国城市轨道交通几乎覆盖了所有上下游产业链条,涌现出一批具备国际竞争力的高水平企业,城市轨道交通产业“走出去”正在由装备产品出口,向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 一体化服务出口转变。

  在行业治理方面。各地都不断建立健全了管理体制机制,加强法规制度体系建设,优化管理方式,运营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可控,行业治理能力也在不断的提高,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谢谢。

 

  5月24日(周四)上午10时,交通运输部举行5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城市轨道交通相关政策和出租汽车相关政策的内容。图为光明日报记者提问。

  【光明日报记者提问】

  谢谢发言人。我是光明日报的记者,我想问一个有关城市轨道交通的问题。随着我国轨道交通开通运营城市不断增多,新增运营里程迅速增加,安全运营的压力和挑战也是日益增大,以后将从哪些方面保障轨道交通的运营安全?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 王绣春】

  前面已经介绍过,今年3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的意见》;近日,我部又出台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部令。我们将在《意见》和《规定》所明确的顶层设计下,以切实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为核心目标,以配套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建设为着力点,系统构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体系,切实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行。

  一是完善法规规章体系。将积极推动《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出台,逐步建成以法律法规为龙头,部门规章为基础,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法律体系。

  二是完善标准规范体系。进一步健全标准制修订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以运营安全和服务质量为重点,建立健全结构合理、系统协调、科学适用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标准体系,加快制修订一批行业急需的标准规范,充分 发挥技术标准对行业发展的引领作用。

  三是构建管理制度体系。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从基础、安全、服务和应急4个方面构建行业管理制度:基础性工作方面,完善行业统计报表制度,制定重点岗位从业人员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交接的内容和程序。安全方面,制定关键设施设备运营准入和运行管理、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运营安全评估、重大故障事故报告和分析制度。应急方面,制定应急演练管理办法,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服务方面,制定服务质量考评、乘客投诉处理等制度。

  四是搭建支撑保障体系。加快建设行业重点研究基地和专家队伍,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企业联盟等社会组织作用,定期举办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论坛。通过这些举措,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力量和作用。

  通过加快构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体系,解决当前我们在行业管理中还不同程度存在的基础弱、底子薄、抓手少等突出问题,不断提升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安全可靠、便捷舒适、 智慧高效、健康可持续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谢谢。

 

  5月24日(周四)上午10时,交通运输部举行5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城市轨道交通相关政策和出租汽车相关政策的内容。图为凤凰卫视记者提问。

  【凤凰卫视记者提问】

  谢谢主持人,我是凤凰卫视的记者,针对近期多起网约车乘客安全事件,如何保证乘客安全、加强网约车司机资格审查等问题,交通运输部下一步有何举措,谢谢。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 王绣春】

  好,谢谢你的提问。这个问题也一直是我们密切关注的一个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命关天,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个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同时我们也多次强调网约车领域不是法外之地,保障乘客安全是规范网约车发展的一个底线要求。

  为了切实保障网约车的乘客安全,需要有关各方共同努力,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事前准入把关。有关各方和企业应该严格落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对企业、车辆、驾驶员的准入许可要求,尤其是加强对驾驶员的驾驶经历、交通责任事故、暴力犯罪记录等背景情况的核查,防止不合规的企业、车辆和人员进入行业,守住安全底线,从源头上保障安全。

  二是要落实平台公司承运人的主体责任。网约车平台公司是运输服务的承运人,应组织驾驶员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和日常教育,提升驾驶员遵纪守法意识和服务水平。平台公司应该保证接入的车辆和驾驶员取得合法营运资质,保证车辆的技术状况良好,平台公司还应发挥技术优势,通过微型定位、人脸识别等科技手段,更好的保证线上线下车辆和驾驶员一致性。加强营运过程中的安全和服务管理。特别是针对于这次发生事故的一些情况,平台公司对于运输过程中出现的车辆长时间停留、注销软件等等一些异常情况,要建立安全监控和应急处置机制。

  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要发挥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的作用,强化信息化监管,同时要加强信用体系的建设,建立完善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信用体系并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网约车服务质量测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大对网约车非法运营、线上线下人车不符以及以顺风车名义开展非法运营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切实维护乘客合法权益。谢谢。

 

  5月24日(周四)上午10时,交通运输部举行5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城市轨道交通相关政策和出租汽车相关政策的内容。图为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记者提问。

  【道路运输杂志记者提问】

  今年年初,交通运输部列出的十二件民生实事中,明确提出推进“司机之家”建设,改善货车司机工作条件。请介绍一下“司机之家”建设进展如何?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 王绣春】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

  我国货车司机超过1800万,长期以来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进一步改善货车司机工作条件,除了国常会上提到的今年年底前实现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让货车司机“最多跑一次”外,我部还将“司机之家”建设列为2018年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联合中华全国总工会在部分省(区、市)开展“司机之家”建设试点工作,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骨干物流通道货物集散地、物流园区等进行试点。

  今年6月,我部将正式启动“司机之家”建设试点工作。今年底前,要在全国建成20个以上具备餐饮休息、停车安保、宣传教育、配套服务功能的“司机之家”,为货车司机提供舒适便捷、经济实惠的休息场所,让货车司机在外工作能够“喝口热水、吃口热饭、洗个热水澡、睡个安稳觉”。2019年6月底前,形成具有典型示范意义和带动作用的“司机之家”建设、运营、管理和服务模式。在此基础上,总结归纳典型经验和做法,制定完善相关标准规范,逐步在全国推广建设一批功能实用、布局合理、经济实惠、方便快捷的“司机之家”,为广大货车司机工作、生活提供有效的服务保障。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提问】

  我是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想问一下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问题,近期打造黄金水道也是不少媒体关注的重点,想问一下交通运输部在下一步对长江经济带发展有什么样的举措和部署。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 吴春耕】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长江经济带发展,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4月26日,在武汉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交通运输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构建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走廊、更好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指明了发展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5月21日,交通运输部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交通运输发展部省联席第五次会议,认真学习领会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研究新形势下长江经济带发展对交通运输的新使命、新要求、新任务。我部系统研究编制了《习近平总书记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战略思想》,并于近日印发了《交通运输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战略思想的工作方案》,从五个方面持续推进相关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学习活动,提高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刻领会五个方面的关系,准确把握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黄金经济带的战略目标,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先行作用,建设好高质量综合立体交通走廊。

  二是按照共抓大保护要求,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深化生态环境保护和专项治理。全面做好工程建设生态保护、岸线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运输结构调整、船型标准化、清洁能源应用、港口船舶污染防治等交通运输长江大保护工作,强化安全监管和应急能力建设,推进绿色交通发展。

  三是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大力提升黄金水道功能。重点做好干支线航道整治、三峡枢纽运输制约疏解、港口资源整合、集疏运通道建设等工作,真正使黄金水道产生黄金效益。

  四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运输组织,加强改革创新,完善综合立体交通走廊。统筹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发展,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加强各种运输方式衔接和综合运输枢纽建设。

  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保障措施体系,强化部省联席会议机制,深入推进长江流域航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5月24日(周四)上午10时,交通运输部举行5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城市轨道交通相关政策和出租汽车相关政策的内容。图为经济观察报记者提问。

  【经济观察报记者提问】

  我是经济观察报记者,我想了解的是关于海南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系列讲话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对海南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部署,请问交通运输行业如何配合落实这些重大部署,将开展哪些工作?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 吴春耕】

  海南建省和兴办经济特区是党中央着眼于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大背景下,赋予海南经济特区改革开放新的使命,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必将对构建我国改革开放新格局产生重大而深远影响。

  对交通运输行业来讲,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义十分重大,机遇十分难得。一是有利于为交通强国建设开辟新的试验田。二是有利于完善我国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三是有利于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进我国交通运输对外开放。四是有利于交通运输更好服务国家重大战略。

  我部对此高度重视,认真学习了总书记的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的指导意见,逐条进行对照,将主动谋划、对接、服务,以超常规思路和力度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一是加快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参照部支持雄安新区的做法,成立交通运输部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二是抓紧制定实施方案。认真梳理《意见》提出的与交通运输相关的各项任务和政策措施,会同海南抓紧制定支持海南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的实施方案。三是抓紧制定放权清单。认真梳理部需要下放给海南的管理权限,制定放权清单。四是加强政策指导和支持。主动与海南对接和服务,研究部支持海南交通运输发展的特殊政策。五是加强部省战略合作。加强与海南的战略对接,签署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战略合作协议,部省合力共同为海南完成新使命当好先行。六是支持把海南建设成交通强国的先行示范区。支持海南打造成交通强国的先行示范区,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