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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在全县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通知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4-08-01 17:45 来源: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放大 正常 缩小

政策解读:交政办发〔2024〕22号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县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通知


关于在全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

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出台意义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通知(晋政办发202020号)文件精神,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推进我“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经人民政府同意,在全县全面推行农村公“路长制”

二、组织体系  

建立覆盖县、乡、村的三级路长体系。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全县农村公路总路长,分管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工作的负人担任县级路长,乡(镇)政府乡(镇)长担任乡级路长,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村级路长。  

明确路长办公室。县级路长办公室设在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主任由县级路长兼任,副主任由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局长兼任,成员由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财政、公安、规划和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乡(镇)路长办公室设在乡(镇)政府,主任由乡(镇)分管交通运输的负人兼任。

建立路产路权保护队伍。县级设路政员,由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人员兼任。乡(镇)设监管员,由乡(镇)政府根据辖区内农村公路等级、数量和任务轻重等实际情况,委任若干名乡村道路监管员。村设护路员,由养护单位根据养护工作实际情况聘用若干名农村公路护路员,并吸纳当地村民参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优先向贫困户农民倾斜,提高困难群众的参与度与受益面。

、主要职  

实行总路长负总责、下级路长对上级路长负责和部门分工负责的路长责任制。  

(一)路长职责

总路长对全县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及路环境整治和应急管理负总责。负责组织研究农村公路重要政策,组织建立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保障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需求,督促落实重要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县级路长负责全县县级公路管理、养护、运营及路环境整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协助总路长制定落实推动农村公发展的政策措施,完成总路长安排的其他事项。  

乡、村级路长负责组织领导辖区内乡、村道管理、养护、运营及域环境整治、应急管理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指导本级相关人员履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职责并进行考核,引导和鼓励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  

()路长办公室职责

县级路长办公室在县级路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制定路长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督促落实总路长、县级路长的工作部署和问题处置;负责乡(镇)路长履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开展巡査督查,受理有关举报和投诉;定期向总路长、县级路长汇报有关情况。

(镇)路长办公室在县级路长办公室指导下开展工作,协助乡(镇)路长处理日常工作,建立统筹协调、督办落实、核査核等机制;协调落实乡(镇)路长确定的工作事项及部署,受理投诉举报;开展巡査督查,并督促和指导村级路长工作。

(三)“三员”职责

路政员是农村公路的执法主体。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路路政理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实施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与路政执法,及时査处破坏、损坏、非法占用农村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等行为,保护路产路权。路政员由县城市管理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担任。

监管员是农村公路运行监管的重要力量。在乡级路长和路长办公室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乡、村道的日常路况巡査、隐患排査、灾毁信息上报及保险理赔,参与管养单位监督考核、工程管理,及时制止侵害路产路权的行为,并协助公路执法机构进行查处。监管员由各乡镇分管交通副职兼任。

护路员是农村公路保护的重要补充。负责农村公路的日常养护,及时清除路面垃圾和水沟杂物,整修边坡和绿化;对发现的损坏、破坏公路及附属设施的行为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公路管理机构予以查处;对发现水毁等自然灾害损坏构造物问题,要及时报告公路养护工程实施单位进行修复。护路员由各村委确定1人担任。  、主要任务  

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路域环境整治农村公路运营管理加强社会监督  

五、工作要求

强化组织领导、做好建档立卡、推进信息云平台建设严格督查考核加大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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