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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交口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交口县加快推进山西焦煤集团晟凯煤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解读

交口县政府 www.jiaokou.gov.cn 2020-11-24 15:52 来源:交口县自然资源局 放大 正常 缩小

    文件链接:交口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交口县加快推进山西焦煤集团晟凯煤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

  根据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2017年省政府环保督察整改反馈和2018年省政府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涉及山西焦煤集团晟凯煤业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未整改完成的实际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治理进度,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按期完成治理任务,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目标 

  通过对山西焦煤集团晟凯煤业露天采矿区域生态环境的整治,使露天开采区域的土地复垦、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各项措施得以有效落实,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治理,尽早还地于民,确保周边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加群众的经济收入,安全隐患、信访稳定等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形成矿区生态恢复治理的长效机制。 

  三、实施内容 

  (一)土地复垦。加快推进土地复垦,根据实际开挖面积,逐区域、逐地块确定复垦区域,按标准推进土地复垦,完善“山、水、田、林、草、路”综合配套,科学开展地力培肥,提高耕地质量,确保面积不减,标准不降。建立长效机制,补齐旧账,不欠新账。 

  (二)植被恢复。完善边坡绿化、农田林网绿化、道路两旁绿化,结合实际,宜林则林,宜草则草。要把生态治理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农民愿望结合起来,积极推进林草建设,加强造林管护,确保绿化质量。 

  (三)水土保持。完善边坡治理、植被防护、排水系统、排土挡墙、裸露面防护等建设工程,严防水土流失。 

  (四)污染防治。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洒水抑尘、挡风抑尘、物料苫盖、运输车辆轮胎清洗、出厂道路硬化等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职责分工 

  (一)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信息反馈、情况汇总等日常事务;定期组织开展推进工作例会,及时掌握工作进展;负责督促企业编制完善生态修复方案,并按方案指导推进治理工作;对治理范围内已复垦的耕地,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土地复垦阶段验收工作;督促该矿及时归还村集体土地,并签订还地协议;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查处。 

  (二)市生态环境局交口分局负责督促治理主体按照原国家环保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要求》及《关于进一步推进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与实施方案的通知》(吕环[2018]57号文件)等相关要求,科学编制治理方案,并按方案指导推进治理工作;督促指导治理主体强化对水、大气、土壤采取综合措施,落实并验收其生态治理任务;对于未完成治理任务,按照环境保护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罚,限期治理。 

  (三)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中的安全监管工作,并督促企业制定治理方案,建立安全机构,落实安全责任。 

  (四)能源局、水利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按照《交口县开展露天开采区域生态环境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交办发[2017]23号)文件精神,落实好各自相关职责。 

  (五)公安局负责对相关部门等移交的案件依法进行立案侦查;依法配合相关职能单位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矛盾调处等工作。 

  (六)双池镇、回龙乡人民政府负责帮助治理主体化解在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过程中辖区内的各类纠纷矛盾等历史遗留问题;督促企业加快推进治理进度,及时归还集体土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交口县加快推进山西焦煤集团晟凯煤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领导组要对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各相关部门和工作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治理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快推进治理工作进度,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部门协调机制。各相关乡镇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依法行政,推动晟凯煤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资金保障 

  山西焦煤集团要加大晟凯煤业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的资金投入力度,按时完成治理任务。如未按时完成治理任务,足额缴纳剩余治理任务的土地复垦保证金,土地复垦保证金按照“企业所有、专款专用、专户储存、政府监管”的原则管理。   

  (三)严肃责任追究 

  各相关部门和工作组要在领导组的领导下,根据部门和工作组职责,密切配合,统一行动,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对未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的启动调查问责程序,查清事实,理清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条例、法规及交口县人民政府《关于重申矿业秩序和矿山管理相关职责的通知》(交政发[2016]2号)文件精神,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各相关乡镇和村委村小组不积极配合、提出无理要求、干扰推进工作的启动调查问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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