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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报交口县应急管理局重复处罚问题未按规定公示涉案三家企业的罚款收缴情况的问题
写信日期: 2026-06-16 回复部门: 交口县应急管理局
信件内容:


    现实名举报交口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存在违规行为,主要问题为重复处罚、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落实不到位。本人已于2025年3月28日依法足额缴纳罚款,相关款项均已上缴国库,缴费凭证、存档资料完整可查。该局执法人员未履行核查义务,未核对历史处罚与缴费记录,既未按规定公示涉案三家企业的罚款收缴情况,又于2025年12月15日针对同一事项再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该行为属于违法重复处罚,严重违反行政执法相关规定。同时,该局未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流程、处罚依据、裁量标准等法定公开内容公示不全,执法管理存在明显漏洞。恳请上级部门开展调查核实,依法撤销本次违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交口县应急管理局全面整改,补齐工作短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6-06-25
回复内容:

常东升先生您好,您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的诉求已收悉,经与您沟通并结合实际情况,现就您致电反映的诉求答复如下。交口县应急管理局答复:经调查核实,来电人反映2025年12月下达的处罚决定书实际为我局按照公示制度在政府官网进行行政处罚行为的公示,不涉及重复处罚和违规行为。已按照举报人提出的合理建议,对原公示中缴款时限部分完成修改。已于2026年6月25日10时致电来电人告知结果,来电人对处理结果满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不妥,请拨打12345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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