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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报交口县应急管理局未公示事故处罚信息的材料的问题
写信日期: 2026-01-22 回复部门: 交口县应急管理局
信件内容:

 来信人举报: 2023年9月4日,交口县康城镇旺庄生铁有限责任公司发生装煤车碰撞事故,致我方工作人员死亡。后获悉交口县应急管理局对涉事的旺庄公司、孟州市鑫达制动材料有限公司、山西振兴永昶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处罚,但该处罚信息至今未公示。 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及交口县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处罚决定应在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公示。我方多次通过交口县政府官网等平台查询,均未获取相关罚款公示信息,该行为违反法定公示义务。 现举报请求:1. 核查处罚信息未公示的原因;2. 责令限期公开三家公司的处罚决定书文号、罚款金额等关键信息;3. 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5-12-18
回复内容:

本案处罚涉及三家公司及三个相关责任人,在执行行政处罚过程中,因孟州市鑫达制动材料有限公司、山西振兴永昶科技有限公司2家公司不同意我局的处罚决定,导致案件办理过程中经历了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强制等环节。考虑到如果公示该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会干扰其他程序的正常进行,所以决定待案件完结后进行公示。目前,该案件分别经过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已完结,相关处罚结果已在交口县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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