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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咨询个人申请名字变更的问题
写信日期: 2025-10-26 回复部门: 交口县公安局桃红坡派出所
信件内容:

来信人咨询:本人目前已经大学毕业参加工作,由于姓名的谐音以及含义容易造成误会,拟申请变更个人姓名(由于历史原因无出生证)。想改名字,请问需要去哪儿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5-10-29
回复内容:


根据《山西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工作规范》第七十二条规定,在符合公序良俗、遵守公共秩序的前提下,公民可以变更姓名。一年内变更姓名的次数不能超过两次。变更姓名需要前往户籍地派出所(桃红坡派出所 0358-5483699)办理,需准备以下申报材料:

   (一)本人的书面申请;

(二)变更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三)变更人员的出生证、父母结婚证或离婚证(未成年人变(三)更时需要);

(四)无以下情形的承诺书:

1.正在服刑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尚未执行终结的;

2.正在接受刑事案件或者治安案件调查的;

3.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终结的;

4.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

5.被限制出国(境)期限未届满的;

6.依法被禁止从事相关职业,期限未届满或者被法律法规列为职业禁止对象的;

7.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地级市人民政府职能部门列入严重失信7主体名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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