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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日期: 2024-11-18 回复部门: 交口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信件内容:

首长,您好,百忙之中打扰一下您,
     我是一名现役军人,入伍10余年,家中父母年龄较大,兄弟姐妹均以单独居住,家中无固定住房,目前我在交口给父母长期租房子住,父母有慢性病,长期服药,均无固定收入,靠本人自己津贴补助,自己在部队没办法照顾父母,天气渐冷,目前家属也处于失业状态,租房,吃药,生活等开支较高,目前房东计划上涨房租,听说有廉租房可以申请,无奈之下想请组织帮忙,查到网上说退伍军人可以申请,所以想咨询一下咱们交口县的政策,想请问现役军人父母可以优先申请吗?本人因入伍户口属于注销状态,请问可以以父母名义申请吗?申请需要达到什么要求?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诚请回复,不慎感激。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4-11-21
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已收悉。经向交口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核实,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经核实,现役军人不可以申请公租房,父母可以自行申请。申请公租房条件:(一)申请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应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家庭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2.申请人为交口县户籍,且实际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居住,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共同居住生活,并且相互之间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3.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0%(80%);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大型经营性车辆,或有出租车、小轿车且购置发票在15(10)万元以内;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中无经营性实业,或有经营性实业但认缴资金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的工作单位仅限交口县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申请人家庭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无房或住房困难,且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0%;2.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在单位工作3年以上;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大型经营性车辆,或有出租车、小轿车且购置发票在15万元以内(含15万元);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中无经营性实业,或有经营性实业但认缴资金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三)新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不满五年)、见习期满后原单位继续留用的高校生(满二年以上)申请应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的工作单位在交口县范围内;2.申请人家庭无住房或住房困难;申报材料:1.书面申请书;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复印件;3.已婚家庭提供婚姻状况证明,离异家庭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4.家庭住房情况证明材料:租赁登记表或无房证明;5.家庭收入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有工作的由单位出具工资流水,无稳定工作有劳动能力的(18-60周岁)按 1500元/月计算收入,在校生提供在校证明,60周岁以上写明收入来源; 6.车辆信息证明资料(车辆购置发票);7.劳动合同和单位证明 ;8.申请资料真实性承诺书、授权书。感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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