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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日期: 2024-07-09 回复部门: 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好,
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9号),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体制架构,有序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售电业务,推动交易机构相对独立,规范运行。
2021年10月19号,山西省发改委出台《关于调整我省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410号)取消山西电网销售电价表中的工商业用电目录销售电价,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去电力市场。
紧跟国家相关政策指导方向,让利于企业,让利于民,针对交口县工商业用电,想跟您进一步讨论,降低企业碳排放,切实促进企业提质将本增效,助力企业绿色低碳发现。

回复状态: 已办结 回复日期: 2024-07-16
回复内容:

您好,来信已收悉。经核实,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感谢您对交口县规划发展的关注,针对您提出的项目引进的相关问题以及投资意向,您可以咨询我县招商引资中心,联系电话:0358-2815704。感谢您的来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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