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信日期: | 2023-10-11 | 回复部门: | 交口县住房建设和城乡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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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 1、廉租房申请标准,审核标准,农村户口,无固定资产,无存款,如何申请廉租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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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状态: | 已办结 | 回复日期: | 2023-10-13 |
回复内容: | 您好,来信已收悉。经向交口县住房建设和城乡管理局核实,现对您的问题答复如下:关于申请廉租房:一、保障范围(一)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二)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优先保障在本县规划区范围内工作的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三)新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见习期满后单位继续留用的大学生。二、申请条件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应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户籍在交口县城规划区范围内且实际居住满3年以上的,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当共同居住生活,并且相互之间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2.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3.申请人家庭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大型经营性车辆,或有出租车、小轿车且购置发票在8万元以内(含8万元);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中无经营性实业,或有经营性实业但认缴资金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的工作单位仅限交口县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县直机关事业单位,申请人家庭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无房或住房困难,且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我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0%;2.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在单位工作3年以上;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无大型经营性车辆,或有出租车、小轿车且购置发票在15万元以内(含15万元);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中无经营性实业,或有经营性实业但认缴资金10万元以内(含10万元)。新就业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就业不满五年)、见习期满后原单位继续留用的高校生(满二年以上)申请应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的工作单位在交口县范围内;2.申请人家庭无住房或住房困难;感谢您的来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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